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3年5月15日拟对《华能 (略) (略) 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龙安区善应镇、马家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华能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53000万元“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 (略) 龙安区善应镇、马家乡境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2680 亩,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光伏场区布置设计方案采用独立子方阵,共 32 个光伏子方阵,有 30 个光伏子方阵接入 10 台 320kW组串式逆变器,有 2 个光伏子方阵接入 6 台 320kW 组串式逆变器。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 100MW,直流侧容量124.2345MWp,容配比为 1.24:1。 |
公众参与情况 |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生态:在道路种植当地喜阴植被,以草丛为主,结合适当灌丛及乔木,采取驱鸟措施,预计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自流到下方荒地;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抽用于沤制农家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大气环境: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应限值要求。 (5) 固体废物:废光伏组件收集后交由光伏组件厂家回收;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变压器油暂存于 60m3事故油池,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42m2 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3年5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3年5月15日拟对《华能 (略) (略) 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龙安区善应镇、马家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华能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53000万元“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 (略) 龙安区善应镇、马家乡境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2680 亩,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光伏场区布置设计方案采用独立子方阵,共 32 个光伏子方阵,有 30 个光伏子方阵接入 10 台 320kW组串式逆变器,有 2 个光伏子方阵接入 6 台 320kW 组串式逆变器。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 100MW,直流侧容量124.2345MWp,容配比为 1.24:1。 |
公众参与情况 |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生态:在道路种植当地喜阴植被,以草丛为主,结合适当灌丛及乔木,采取驱鸟措施,预计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自流到下方荒地;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抽用于沤制农家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大气环境: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应限值要求。 (5) 固体废物:废光伏组件收集后交由光伏组件厂家回收;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变压器油暂存于 60m3事故油池,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42m2 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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