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关于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余市关于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日-2023年5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0-*(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行政审批服务科)

?传? ?真:0790-*

通讯地址: (略) 仰天西大道151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批复日期

1

江 (略) 年电镀 加工40万㎡电池配件项目

(略) 高新生态环境局

余高环审字〔2023〕25号

2023年5月6日

2

(略) (略) 年产7000万块(折合标砖)烧结煤矸石多孔砖加工生产线

(略) 渝水生态环境局

渝环审字[2023]7号

2023年5月23日

3

新钢电弧炉项目地块固废整治项目

(略) 渝水生态环境局

渝环审字[2023]8号

2023年5月24日

4

县医 (略) 分 (略) 整体搬迁项目

(略) 分宜生态环境局

分环审字〔2023〕17号

2023年5月9日

5

仙女湖区九 (略) 改造提升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

余环审字〔2023〕9号

2023年5月5日

6

分宜工业园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

余环审字〔2023〕

2023年5月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日-2023年5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0-*(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行政审批服务科)

?传? ?真:0790-*

通讯地址: (略) 仰天西大道151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批复日期

1

江 (略) 年电镀 加工40万㎡电池配件项目

(略) 高新生态环境局

余高环审字〔2023〕25号

2023年5月6日

2

(略) (略) 年产7000万块(折合标砖)烧结煤矸石多孔砖加工生产线

(略) 渝水生态环境局

渝环审字[2023]7号

2023年5月23日

3

新钢电弧炉项目地块固废整治项目

(略) 渝水生态环境局

渝环审字[2023]8号

2023年5月24日

4

县医 (略) 分 (略) 整体搬迁项目

(略) 分宜生态环境局

分环审字〔2023〕17号

2023年5月9日

5

仙女湖区九 (略) 改造提升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

余环审字〔2023〕9号

2023年5月5日

6

分宜工业园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

余环审字〔2023〕

2023年5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