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跃扩建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天跃扩建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天跃扩建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 (略) | 河北 (略) | 迁西县兴城镇西河南寨村 | 本一、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混凝土生产线南侧扩建一条混凝土生产线;购置输送设备1套、全自动搅拌机1套、原料筒仓4个、除尘装置1套、控制系统1套和其他计量、供电、供水、安全、环保等辅助配套设施,对厂区路面硬化,绿化美化厂区环境。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砼30万立方米。项目已在迁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编号:2302-*-89-02-*。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物料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粉尘以及物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 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配料仓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 设置封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搅拌机,受料点处设集气罩,配料仓进料口与皮带受料点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本项目将搅拌楼整体封闭,搅拌机计量、落料及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管道收集;各个筒仓仓顶设置仓顶除尘器,粉尘分别处理后引入搅拌楼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外排。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同时符合《关于印发<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中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 原料库为封闭原材料库房,设置自动感应门,并在上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料堆设置雾炮抑尘装置,设洗车平台,出厂车辆需进行冲洗。采取措施后确保有组织颗粒物以及无组织颗粒物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搅拌用水、设备及罐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日常盥洗废水。 搅拌用水、设备及罐车清洗废水回用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⑶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砂石料、废弃混凝土、洗车沉淀池底泥、废矿物油(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砂石料、废弃混凝土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定期清出回用水稳生产线,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的建设与维护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 | 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天跃扩建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 (略) | 河北 (略) | 迁西县兴城镇西河南寨村 | 本一、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混凝土生产线南侧扩建一条混凝土生产线;购置输送设备1套、全自动搅拌机1套、原料筒仓4个、除尘装置1套、控制系统1套和其他计量、供电、供水、安全、环保等辅助配套设施,对厂区路面硬化,绿化美化厂区环境。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砼30万立方米。项目已在迁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编号:2302-*-89-02-*。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物料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粉尘以及物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 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配料仓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 设置封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搅拌机,受料点处设集气罩,配料仓进料口与皮带受料点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本项目将搅拌楼整体封闭,搅拌机计量、落料及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管道收集;各个筒仓仓顶设置仓顶除尘器,粉尘分别处理后引入搅拌楼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外排。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同时符合《关于印发<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中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 原料库为封闭原材料库房,设置自动感应门,并在上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料堆设置雾炮抑尘装置,设洗车平台,出厂车辆需进行冲洗。采取措施后确保有组织颗粒物以及无组织颗粒物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搅拌用水、设备及罐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日常盥洗废水。 搅拌用水、设备及罐车清洗废水回用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⑶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砂石料、废弃混凝土、洗车沉淀池底泥、废矿物油(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砂石料、废弃混凝土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定期清出回用水稳生产线,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的建设与维护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 | 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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