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美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新建模具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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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美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新建模具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美 (略) 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新建模具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

河南美 (略) 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

(略)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美 (略)

该项 (略)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租赁洛 (略) 厂房,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1条,新建铝合金加工模具处理生产线1条。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涉及大规模土建,施工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施工内容简单,时间有限,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治理

1、废气:该项目营运期扩建新增的铝棒加热炉和时效炉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连接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椎》(GB41/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碱蚀煲模废气在每个煲模池上方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将碱雾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引入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渗氮炉产生的废气在氮化炉出口设置分解炉,渗氮炉炉体内未分解的氨气通过密闭管道引入分解炉内,利用电 加热将未分解的氨气加热到700℃以上,将未分解的氨气分解成氮气、氢气等无害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椎》(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该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废水利用园区100m3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洛宁县集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利用园区30m3工业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洛宁县集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椎》(GB8978-1996)表4三级标椎。

3、噪声:该项目运营期高噪音设备主要为挤压机、拉直机、锯床、风机、空压机等,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椎》(GB12348-2008)3类标椎要求,南厂界满足4类标椎要求。

4、固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沉淀渣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设置危废贮存间,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喷淋废液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环评机构: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美 (略) 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新建模具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

河南美 (略) 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

(略)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美 (略)

该项 (略)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租赁洛 (略) 厂房,扩建铝合金型材加工生产线1条,新建铝合金加工模具处理生产线1条。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涉及大规模土建,施工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施工内容简单,时间有限,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治理

1、废气:该项目营运期扩建新增的铝棒加热炉和时效炉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连接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椎》(GB41/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碱蚀煲模废气在每个煲模池上方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将碱雾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引入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渗氮炉产生的废气在氮化炉出口设置分解炉,渗氮炉炉体内未分解的氨气通过密闭管道引入分解炉内,利用电 加热将未分解的氨气加热到700℃以上,将未分解的氨气分解成氮气、氢气等无害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椎》(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该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废水利用园区100m3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洛宁县集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利用园区30m3工业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洛宁县集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椎》(GB8978-1996)表4三级标椎。

3、噪声:该项目运营期高噪音设备主要为挤压机、拉直机、锯床、风机、空压机等,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椎》(GB12348-2008)3类标椎要求,南厂界满足4类标椎要求。

4、固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沉淀渣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设置危废贮存间,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喷淋废液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环评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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