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60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略) 区( (略) )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泉州环岸晋东新区,二号路北侧,滨源路南侧,鞋纺城大道西侧,鞋纺城二路东侧
3.建设单位: (略) 和敏健康医疗发展基金会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区( (略) )工程项 (略) (略) 泉州环岸晋东新区镇,二号路北侧,滨源路南侧,鞋纺城大道西侧,鞋纺城二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62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4m2,地下建筑面积71087.50m2,办公及住宿区域(8#楼,行政专家楼)建筑面积约17185.61m2。项目总投资20亿元,拟建设一个三级 (略) ,设标准床位1200张,日门诊流量约4200人次,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场地已基本完成平整,尚未正式开始建设。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经过分质分流收集,感染区特殊废水通过专门管道收集采用预处理杀菌消毒灭活后纳入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医疗废水进入自建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病理科、检验科的医疗废水清洗消毒经室内管道收集,进行中和预处理、化粪池预处理,最后入污水站处理;其他医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非医疗区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纳入化粪池与非医疗区生 (略) 政管网。本项目处于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水质符合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废水排放量占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的0.68%,所占比例较小,建成后水量不会对晋江仙石污水厂造成冲击。
(2)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少量恶臭、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医疗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UA光解+活性炭”处理后达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 (略) 区及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发电机房设置专门的排烟管道,废气经排烟管直通建筑屋顶排放,地下停车库经机械排风、排烟系统由排风竖井引至车库上方排入大气,废气排放口设置于项目区绿化带内,高出地面2.5m以上,高于人群呼吸带,且出口朝向避开敏感建筑物。病理科、检验科废气通过医用专用消毒通风柜及配套的过滤吸附装置(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医院其余区域产生的废气设置空气净化系统,系统采用初效过滤段/高效过滤段辅助消毒系统以保证空气净化,保证功能使用。
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院区产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项目本身产生太大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门诊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门诊社会生活噪声通过楼板、墙壁的隔音基本上可消除其影响,其对周围影响不大; (略) 道路进入项目区后直接进入车位,在地面停留时间很短, (略) 本身和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医院本身无产生较大噪声设备,产噪设备主要是污水处理站的水泵、风机和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根据项目影响预测结果,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室内噪声可达标,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可以接受。建议建设单位装修及设计期间对面向道路的一侧给予高度重视,设置建筑物墙体、玻璃的隔声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对其加强管理,以减少突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医疗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定期由厂家回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若能妥善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3日在晋江新闻网(http://**)上进行首次网络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在本报告表初步编制完成时,建设单位于于2023年1月28日在晋江新闻网(http://**)进行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60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略) 区( (略) )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泉州环岸晋东新区,二号路北侧,滨源路南侧,鞋纺城大道西侧,鞋纺城二路东侧
3.建设单位: (略) 和敏健康医疗发展基金会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区( (略) )工程项 (略) (略) 泉州环岸晋东新区镇,二号路北侧,滨源路南侧,鞋纺城大道西侧,鞋纺城二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62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4m2,地下建筑面积71087.50m2,办公及住宿区域(8#楼,行政专家楼)建筑面积约17185.61m2。项目总投资20亿元,拟建设一个三级 (略) ,设标准床位1200张,日门诊流量约4200人次,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场地已基本完成平整,尚未正式开始建设。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经过分质分流收集,感染区特殊废水通过专门管道收集采用预处理杀菌消毒灭活后纳入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医疗废水进入自建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病理科、检验科的医疗废水清洗消毒经室内管道收集,进行中和预处理、化粪池预处理,最后入污水站处理;其他医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非医疗区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纳入化粪池与非医疗区生 (略) 政管网。本项目处于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水质符合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废水排放量占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的0.68%,所占比例较小,建成后水量不会对晋江仙石污水厂造成冲击。
(2)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少量恶臭、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医疗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UA光解+活性炭”处理后达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 (略) 区及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发电机房设置专门的排烟管道,废气经排烟管直通建筑屋顶排放,地下停车库经机械排风、排烟系统由排风竖井引至车库上方排入大气,废气排放口设置于项目区绿化带内,高出地面2.5m以上,高于人群呼吸带,且出口朝向避开敏感建筑物。病理科、检验科废气通过医用专用消毒通风柜及配套的过滤吸附装置(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医院其余区域产生的废气设置空气净化系统,系统采用初效过滤段/高效过滤段辅助消毒系统以保证空气净化,保证功能使用。
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院区产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项目本身产生太大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门诊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门诊社会生活噪声通过楼板、墙壁的隔音基本上可消除其影响,其对周围影响不大; (略) 道路进入项目区后直接进入车位,在地面停留时间很短, (略) 本身和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医院本身无产生较大噪声设备,产噪设备主要是污水处理站的水泵、风机和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根据项目影响预测结果,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室内噪声可达标,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可以接受。建议建设单位装修及设计期间对面向道路的一侧给予高度重视,设置建筑物墙体、玻璃的隔声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对其加强管理,以减少突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医疗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定期由厂家回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若能妥善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3日在晋江新闻网(http://**)上进行首次网络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在本报告表初步编制完成时,建设单位于于2023年1月28日在晋江新闻网(http://**)进行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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