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县分局关于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县分局关于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9日-2023年06月0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临朐县东城创业大厦环保局审批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

(略) 临朐县五井镇八岐山路937号

(101)山东高速 (略) 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环评批复.pdf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9日-2023年06月0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临朐县东城创业大厦环保局审批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

(略) 临朐县五井镇八岐山路937号

(101)山东高速 (略) 年清洗30万吨石子及年清洗30万吨河砂项目环评批复.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