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玻高端玻璃产业有限公司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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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玻高端玻璃产业有限公司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6月6日6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

洛阳北玻 (略)

洛阳 (略)

拟建项目 (略)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中空玻璃生产线 5 条、夹层玻璃生产线 5 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中空玻璃 35 万平方米,夹层玻璃 10 万平方。总投资44105.3万元,环保投资788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废水和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玻璃切割、磨边、打孔作业以及玻璃清洗过程不外排;丝印洗版废水作为危废收集。纯水制备浓盐水和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和绿化。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封胶工序和*基胶涂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丝印烘干工序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和 PVB 胶片加热工序共用一套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和《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相关标准要求,同 (略)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 1 限值要求》。镀膜设备挡板清理工序、 中空玻璃除膜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集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二级标准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破损玻璃废料和不合格品、玻璃清洗过程沉淀池产生的玻璃渣、铝合金型原料 裁切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除膜轮、PVB 胶片边角料为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靶材由供货商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胶桶、丝印洗版废水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玻璃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钢化炉、 等各种玻璃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关于20236月6日6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

洛阳北玻 (略)

洛阳 (略)

拟建项目 (略)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中空玻璃生产线 5 条、夹层玻璃生产线 5 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中空玻璃 35 万平方米,夹层玻璃 10 万平方。总投资44105.3万元,环保投资788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废水和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玻璃切割、磨边、打孔作业以及玻璃清洗过程不外排;丝印洗版废水作为危废收集。纯水制备浓盐水和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和绿化。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封胶工序和*基胶涂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丝印烘干工序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和 PVB 胶片加热工序共用一套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和《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相关标准要求,同 (略)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 1 限值要求》。镀膜设备挡板清理工序、 中空玻璃除膜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集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二级标准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破损玻璃废料和不合格品、玻璃清洗过程沉淀池产生的玻璃渣、铝合金型原料 裁切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除膜轮、PVB 胶片边角料为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靶材由供货商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胶桶、丝印洗版废水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玻璃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钢化炉、 等各种玻璃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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