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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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 (略) (略) 场建筑业资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9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5月17日至6月2日,组织人员开展了建筑业资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2022年以来通过重组、分立、合并等 (略) 企业等三类企业进行核查。

本次共核查33家企业,合格企业24家,不达标企业8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对核查不达标的8家企业,责令限2023年8月15日前整改完毕,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整改期间企业不能承揽相应资质的新工程,完成整改的企业方可承接相应资质的新工程项目。

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202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名单.xls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按照《 (略) (略) 场建筑业资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9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5月17日至6月2日,组织人员开展了建筑业资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2022年以来通过重组、分立、合并等 (略) 企业等三类企业进行核查。

本次共核查33家企业,合格企业24家,不达标企业8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对核查不达标的8家企业,责令限2023年8月15日前整改完毕,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整改期间企业不能承揽相应资质的新工程,完成整改的企业方可承接相应资质的新工程项目。

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202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名单.xls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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