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风险管控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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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风险管控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风险管控项目第三方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报名后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风险管控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3-jzxcs06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项目概况: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废渣共计37个堆存点,采矿弃渣随意堆放,采矿弃渣随着雨水的冲刷或粉尘沉降迁移进入周边环境,也对周边环境造成重金属及氟化物污染。弃渣堆底部土壤及周边土壤中镉、铜、铅、锌和砷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周边地下水及地表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氟化物、镍、砷、镉、铜和锌超标现象。弃渣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对周边造成重大环境威胁,环境污染隐患极大,项目的实施对有效管控污染源扩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项目完成马关县南北河流域37堆历史遗留采矿废渣(总体占地面积约14.13万m2,废渣总量约47.11万m3)的原位风险管控工作。减少采矿弃渣中砷、镉、铅、锌等重金属及氟化物对区域的水质、大气和土壤的污染,保障当地人民身体健康、环境安全,消除局部重金属污染隐患。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土工试验、回填土压实度检测、土壤击实试验、土壤压实度检测、矿渣压实度检测钢筋原材检测、粗骨料检测、细骨料检测、水泥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砂浆抗压强度、钢板原材检测、PVC管材原材检测、宾格网检测、雷诺护垫检测及所需的其他检测的全部项目,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最终以现场检测并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检测报告。

原材料、构配件检验试验清单

样品名称

部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原材料

42.5级水泥

1

检测数量满足规范要求,且以实际检测量计算。

砌筑砂

1

抹灰砂

1

DN110 PVC管

1

格宾网

1

雷诺护垫

1

配合比

M7.5砌筑砂浆

1

M10抹灰砂浆

1

M7.5砂浆试块(砌筑)

3#点

1

4#点

1

5#点

1

6#点

1

12#点

1

13#点

1

14#点

1

15#点

1

16#点

1

17#点

1

18#点

1

19#点

1

20#点

1

21#点

1

22#点

1

23#点

1

24#点

1

25#点

1

26#点

1

27#点

1

28#点

1

29#点

1

30#点

1

31#点

1

32#点

1

33#点

1

34#点

1

35#点

1

36#点

1

M10砂浆试块(抹灰)

3#点

1

4#点

1

5#点

1

6#点

1

12#点

1

13#点

1

14#点

1

15#点

1

16#点

1

17#点

1

18#点

1

19#点

1

20#点

1

21#点

1

22#点

1

23#点

1

24#点

1

25#点

1

26#点

1

27#点

1

29#点

1

30#点

1

31#点

1

32#点

1

33#点

1

35#点

1

36#点

1

C25挡土墙混凝土试块

3#点

2

4#点

2

5#点

2

6#点

2

12#点

2

13#点

2

14#点

2

15#点

2

17#点

2

19#点

2

20#点

2

21#点

2

22#点

2

23#点

2

25#点

2

26#点

2

27#点

6

29#点

4

30#点

2

31#点

2

32#点

2

33#点

2

35#点

2

36#点

2

压实度检测(弃渣、土方)1000m2/3个点

1#点

2

3#点

18

4#点

6

5#点

38

6#点

26

7#点

5

8#点

2

12#点

27

13#点

24

14#点

26

15#点

4

16#点

8

17#点

20

18#点

20

19#点

24

20#点

26

21#点

7

22#点

24

23#点

36

24#点

10

25#点

5

26#点

16

27#点

72

28#点

6

29#点

36

30#点

10

31#点

20

32#点

8

33#点

16

34#点

12

35#点

8

36#点

12

合计

692

注:最终检测内容以采购文件或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检测项目的权利。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失信信息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略) 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

3.方式: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时间内持以下报名所须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土壤与自然生态股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不在马关县的潜在供应商可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

供应商报名所须资料如下:(1)竞争性磋商报名函(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前,请于开标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6楼党员活动室( (略) (略) 河西路38号)。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6楼党员活动室( (略) (略) 河西路3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文山州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地 址: (略) 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

联系人:杨光明

联系电话:0876-*

邮箱:*@*q.com

附件:磋商报名函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5日


信息来源:http://**

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风险管控项目第三方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报名后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风险管控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3-jzxcs06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项目概况: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废渣共计37个堆存点,采矿弃渣随意堆放,采矿弃渣随着雨水的冲刷或粉尘沉降迁移进入周边环境,也对周边环境造成重金属及氟化物污染。弃渣堆底部土壤及周边土壤中镉、铜、铅、锌和砷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周边地下水及地表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氟化物、镍、砷、镉、铜和锌超标现象。弃渣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对周边造成重大环境威胁,环境污染隐患极大,项目的实施对有效管控污染源扩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项目完成马关县南北河流域37堆历史遗留采矿废渣(总体占地面积约14.13万m2,废渣总量约47.11万m3)的原位风险管控工作。减少采矿弃渣中砷、镉、铅、锌等重金属及氟化物对区域的水质、大气和土壤的污染,保障当地人民身体健康、环境安全,消除局部重金属污染隐患。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土工试验、回填土压实度检测、土壤击实试验、土壤压实度检测、矿渣压实度检测钢筋原材检测、粗骨料检测、细骨料检测、水泥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砂浆抗压强度、钢板原材检测、PVC管材原材检测、宾格网检测、雷诺护垫检测及所需的其他检测的全部项目,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最终以现场检测并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检测报告。

原材料、构配件检验试验清单

样品名称

部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原材料

42.5级水泥

1

检测数量满足规范要求,且以实际检测量计算。

砌筑砂

1

抹灰砂

1

DN110 PVC管

1

格宾网

1

雷诺护垫

1

配合比

M7.5砌筑砂浆

1

M10抹灰砂浆

1

M7.5砂浆试块(砌筑)

3#点

1

4#点

1

5#点

1

6#点

1

12#点

1

13#点

1

14#点

1

15#点

1

16#点

1

17#点

1

18#点

1

19#点

1

20#点

1

21#点

1

22#点

1

23#点

1

24#点

1

25#点

1

26#点

1

27#点

1

28#点

1

29#点

1

30#点

1

31#点

1

32#点

1

33#点

1

34#点

1

35#点

1

36#点

1

M10砂浆试块(抹灰)

3#点

1

4#点

1

5#点

1

6#点

1

12#点

1

13#点

1

14#点

1

15#点

1

16#点

1

17#点

1

18#点

1

19#点

1

20#点

1

21#点

1

22#点

1

23#点

1

24#点

1

25#点

1

26#点

1

27#点

1

29#点

1

30#点

1

31#点

1

32#点

1

33#点

1

35#点

1

36#点

1

C25挡土墙混凝土试块

3#点

2

4#点

2

5#点

2

6#点

2

12#点

2

13#点

2

14#点

2

15#点

2

17#点

2

19#点

2

20#点

2

21#点

2

22#点

2

23#点

2

25#点

2

26#点

2

27#点

6

29#点

4

30#点

2

31#点

2

32#点

2

33#点

2

35#点

2

36#点

2

压实度检测(弃渣、土方)1000m2/3个点

1#点

2

3#点

18

4#点

6

5#点

38

6#点

26

7#点

5

8#点

2

12#点

27

13#点

24

14#点

26

15#点

4

16#点

8

17#点

20

18#点

20

19#点

24

20#点

26

21#点

7

22#点

24

23#点

36

24#点

10

25#点

5

26#点

16

27#点

72

28#点

6

29#点

36

30#点

10

31#点

20

32#点

8

33#点

16

34#点

12

35#点

8

36#点

12

合计

692

注:最终检测内容以采购文件或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检测项目的权利。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失信信息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略) 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

3.方式: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时间内持以下报名所须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土壤与自然生态股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不在马关县的潜在供应商可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

供应商报名所须资料如下:(1)竞争性磋商报名函(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前,请于开标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6楼党员活动室( (略) (略) 河西路38号)。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6楼党员活动室( (略) (略) 河西路3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文山州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地 址: (略) 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

联系人:杨光明

联系电话:0876-*

邮箱:*@*q.com

附件:磋商报名函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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