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61号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 (略) 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临城管执法请〔2023〕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减排效益方面,污染小,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硫、粉尘及PM2.5等污染物排放,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措施,技术上能够实现真正“零排放”。在能源利用方面,可有效减少分散低效燃煤浪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乡镇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5-*-04-05-*)。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为本 (略) 辖区内共*平方米取暖面积进行冬季清洁能源取暖改造,按照每户87平方米计算,共1264户。
其中拟采用供热方式为生物质锅炉采暖面积为10962.00平方米,共采用生物质锅炉设备126台,供热方式为电锅炉采暖面积为5568.00平方米,共采用电采暖锅炉设备64台,供热方式为空气能采暖面积为93470.00平方米,共采用空气能设备1074台,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463.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为44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为333.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为690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 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61号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 (略) 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临城管执法请〔2023〕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减排效益方面,污染小,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硫、粉尘及PM2.5等污染物排放,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措施,技术上能够实现真正“零排放”。在能源利用方面,可有效减少分散低效燃煤浪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乡镇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乡镇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5-*-04-05-*)。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为本 (略) 辖区内共*平方米取暖面积进行冬季清洁能源取暖改造,按照每户87平方米计算,共1264户。
其中拟采用供热方式为生物质锅炉采暖面积为10962.00平方米,共采用生物质锅炉设备126台,供热方式为电锅炉采暖面积为5568.00平方米,共采用电采暖锅炉设备64台,供热方式为空气能采暖面积为93470.00平方米,共采用空气能设备1074台,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463.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为44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为333.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为690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 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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