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泉花园二期项目
徐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泉花园二期项目
项目:徐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泉花园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房地产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徐州厚普 (略)
地理位置: (略) 泉山区
说明:
本项目占地面积1.25hm2,总建筑面积16815.7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374.80m2,地下总建筑面积7440.96m2。本项目主要建设1栋15层住宅、1栋16层住宅、1栋17层住宅、1栋18层住宅、1栋19层住宅。其中配套用房及养老用房等需配建用房严格按要求执行。建筑密度33.36%,容积率1.32,绿地率30.9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要求,经对照分析,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符合验收条件,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徐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泉花园二期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验收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项目:徐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泉花园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房地产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徐州厚普 (略)
地理位置: (略) 泉山区
说明:
本项目占地面积1.25hm2,总建筑面积16815.7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374.80m2,地下总建筑面积7440.96m2。本项目主要建设1栋15层住宅、1栋16层住宅、1栋17层住宅、1栋18层住宅、1栋19层住宅。其中配套用房及养老用房等需配建用房严格按要求执行。建筑密度33.36%,容积率1.32,绿地率30.9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要求,经对照分析,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符合验收条件,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徐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泉花园二期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验收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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