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禾顺家具有限公司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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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禾顺家具有限公司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报送的《 (略) 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宇鸿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100万元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园建设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2731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喷漆房、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仅涉及少量改造,故本环评不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要求企业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作业,做好扬尘、噪声控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水帘柜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经开区污水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通过排水 (略) 政雨水管网。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加工粉尘、涂胶有机废气、封边有机废气、喷漆废气、油磨废气。加工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涂胶有机废气和封边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喷漆废气经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达标排放;油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达标排放。因此,各废气均得到有效处置,废气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各系统生产辅助设备运行噪声,车间平均噪声强度约为70~85dB(A)。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废砂纸、木质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胶桶、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砂纸、木质粉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部门处置;废胶桶、废油漆桶、漆渣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实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报送的《 (略) 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宇鸿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100万元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园建设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2731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喷漆房、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00件木质家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仅涉及少量改造,故本环评不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要求企业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作业,做好扬尘、噪声控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水帘柜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经开区污水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通过排水 (略) 政雨水管网。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加工粉尘、涂胶有机废气、封边有机废气、喷漆废气、油磨废气。加工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涂胶有机废气和封边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喷漆废气经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达标排放;油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达标排放。因此,各废气均得到有效处置,废气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各系统生产辅助设备运行噪声,车间平均噪声强度约为70~85dB(A)。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废砂纸、木质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胶桶、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砂纸、木质粉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部门处置;废胶桶、废油漆桶、漆渣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实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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