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陵区鹿歌路387号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高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略) 高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 (略) 高陵区渭阳五路与210国道交汇处 | 陕西 (略) | 本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 (略) 高陵区渭阳五路与210国道交汇处,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一栋、实验室一栋、门卫室两座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1)废水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包括疾控中心非实验室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陵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疾控中心实验室产生的废水与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经项目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陵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 实验室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设置生物安全柜+高效空气过滤器,排气由风管经净化排风机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无机废气,设置“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地下,采用构筑物加盖密封,周边加强绿化,恶臭气体采取生物过滤除臭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相关限值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抽排风系统的抽风及高空扩散后,浓度很小。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通风换气系统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实验废物、实验室废液等医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内西南侧医废垃圾暂存点,最终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 (略) 政污水管网。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更换的高效过滤器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水处理设施污泥、栅渣经脱水后采用石灰或漂白粉法消毒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收集于专用容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暂存,由更换厂家带离后合理处置。 | 报告书,已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陵区鹿歌路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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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高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略) 高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 (略) 高陵区渭阳五路与210国道交汇处 | 陕西 (略) | 本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 (略) 高陵区渭阳五路与210国道交汇处,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一栋、实验室一栋、门卫室两座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1)废水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包括疾控中心非实验室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陵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疾控中心实验室产生的废水与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经项目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陵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 实验室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设置生物安全柜+高效空气过滤器,排气由风管经净化排风机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无机废气,设置“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地下,采用构筑物加盖密封,周边加强绿化,恶臭气体采取生物过滤除臭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相关限值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抽排风系统的抽风及高空扩散后,浓度很小。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通风换气系统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实验废物、实验室废液等医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内西南侧医废垃圾暂存点,最终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 (略) 政污水管网。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更换的高效过滤器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水处理设施污泥、栅渣经脱水后采用石灰或漂白粉法消毒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收集于专用容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暂存,由更换厂家带离后合理处置。 | 报告书,已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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