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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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海综执函〔2023〕4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11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属于铜盆浦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子项目,项目采用风险管控的方案,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封场的要求,通过工程控制的方式,对铜盆浦垃圾填埋场实施封场。通过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的方式,减少地下水污染扩散,降低和消除场地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的风险。本工程风险管控方案主要工程内容为渗滤液和填埋气的收集和处理、垂直防渗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安全监测工作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97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12.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4.57万元,工程预备费931.42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计划于2023年5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3日


(略)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海综执函〔2023〕4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11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属于铜盆浦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子项目,项目采用风险管控的方案,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封场的要求,通过工程控制的方式,对铜盆浦垃圾填埋场实施封场。通过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的方式,减少地下水污染扩散,降低和消除场地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的风险。本工程风险管控方案主要工程内容为渗滤液和填埋气的收集和处理、垂直防渗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安全监测工作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97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12.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4.57万元,工程预备费931.42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计划于2023年5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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