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铜都街道、阿旺镇
建设单位: (略) 东 (略)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 (略)
建设内容:1、安乐村、芋头塘、阿旺、向阳、大石头、新碧嘎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木多水库工程):新建小(2)型水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供水工程(由首部闸阀房、供水管、分水阀、减压阀等建筑物组成);新建供水主管19.169km,供水支管12.478km。水库总库容97.6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为1911.60m,相应库容76.7万m3,兴利库容44.5万m3。2、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新建水厂1座,包括配水井1座,浸没式超滤膜净水设备1套,清水池2座,中和池1座,回收水池1座,综合楼375.76m2,厂区绿化8133m2,变压器1套,信息化设备1套。新建500m3蓄水池1座,新建控制阀、排气阀、泄水阀、检修费、止回阀、镇墩、闸阀井等管道附属设施,新建清水输水管18条,全长10745m。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大气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扬尘、风化料、土料开采扬尘、机械及车辆运行燃油废气、爆破废气、食堂油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蓬布遮盖原材; 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③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严禁沿路泼洒产生扬尘; ④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⑤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连帘闭;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架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⑥风化料开采过程必须配备喷雾洒水设备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定时对开采场地洒水降尘,对开采人员配备相应的防尘工具(如防尘口罩、防尘眼镜); ⑦粘土开采过程中采取雾化喷淋降尘措施;对表土堆场进行全覆盖,并定期对表土堆场进行洒水抑尘; ⑧施工爆破前应将爆破场地及周边区域洒水湿润,爆破采取湿法作业,尽量降低爆破粉尘。 木多水库工程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颗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运输扬尘、燃油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蓬布遮盖原材; 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③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严禁沿路泼洒产生扬尘; ④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⑤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沙、石等施工材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 ⑥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 ⑦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连帘闭;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架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颗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化粪池少量恶臭、水库管理所食堂厨房油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化粪池少量恶臭气体通过大气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水库管理所食堂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③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项目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点经常进行清扫 木多水库工程运营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化粪池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标准限值。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含水污泥脱水及转运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水厂厨房油烟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净水厂厂区绿化,含水污泥脱水及转运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以及加药间逸散的少量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少量恶臭气体通过绿化吸收,大气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净水厂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③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项目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点经常进行清扫。 运营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标准限值。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生活污水、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各工区混凝土拌和站附近合适位置修建1套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处理设施。 ②供水管线施工区每台拌和机配置一套移动式铁槽。 ③基坑废水汇集到基坑(临时沉淀池),向基坑投放絮凝剂,待基坑水静置沉淀6~8h后用水泵抽出排至坝后大岩子小河。 ④设置防渗旱厕和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清掏粪渣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和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分段就近排入管道附近的大岩子小河、木多小河、麦地沟河、小江。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施工期的废水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混凝土养护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供水管线打压测试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根据同类工程对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的处理经验,对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无需采取处理设施,废水分段就近排入管道附近的洗尾戛河。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运营期水库管理所生活污水来源于管理人员食堂废水及粪便污水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置隔油池、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出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 2021)表1 旱地作物控制项目限值后,回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掏,粪便作为农用肥料外运,不外排。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和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建立水库水环境监测系统与监测制度,在库区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定期进行水质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水库运行制度。库内严禁网箱养鱼、机动船只运行等一切对水库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③定期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 木多水库工程化粪池出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 2021)表1 旱地作物控制项目限值后,回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掏,粪便作为农用肥料外运,不外排。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超滤膜池产生的反冲洗水、滤膜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水厂采取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排水沟外排;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水厂及水厂进场道路道边树绿化,不外排。 ②水厂超滤膜池产生的反冲洗水排入回收水池,经过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返回絮凝沉淀池前端,底部含泥水通过污泥管道输送至污泥脱水车间进行脱水处理,经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污泥由泥饼运输车定期单独运送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③滤膜清洗废水先排入中和池,在中和池内进行反应,反应达到设定值后,清洗废水通过中和池排污泵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④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压滤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⑤水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及水厂进场道路道边树绿化,不外排。 水厂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及水厂进场道路道边树绿化,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运行及车辆行驶噪声、爆破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工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应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闲置设备应关闭,不空载运行;合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免同时集中使用多个高噪声机械设备。钻孔机采用消声器消声;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水库枢纽工程区施工单位应张贴施工进度,与马场坪村受影响村民及时沟通,同时禁止夜间施工以降低噪声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供水工程施工经过村庄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 ④施工爆破要制定周密计划,避开休息时间定时施放,并控制放炮频率。 ⑤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施工经过村庄时应设置施工围挡(降噪绿篱围挡人造草)并合理布设施工机械。 ③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项目车辆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并减缓车速; ④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应给施工人员配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防噪声头盔等个人防护工具;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抽水泵站布局时尽量远离居民点,泵站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水泵基础减振、控制泵站运行时段等降噪措施。 水库管理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净水设备和水泵,主要为机械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以减少振动的传递,紧固设备上的所有部件;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及时更换。 ③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乔木,使其起到降噪作用。 ④做好个人防护;对长期在高噪声设备(如风机、冲洗泵等)旁工作的员工配发防噪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水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水库库底清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或部分外售,剩余的由施工单位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禁止随意外排及与生活垃圾一同堆放。 ②废弃土石方部运至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弃置。 ③库底清理的废物运至木多水库工程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堆放。 ④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旱厕粪便交由附近村民清掏后作为农田肥料; ⑤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约3t左右,定期清掏运至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弃置。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土石方、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或部分外售,剩余的由施工单位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禁止随意外排及与生活垃圾一同堆放; ②废弃土石方运至汤丹镇达朵村苦盐场农业复垦项目进行综合利用; ③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水库漂浮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不可回收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②水库清理的漂浮物与水库管理所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水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以及废包装材料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含水污泥通过污泥管道输送至污泥脱水车间进行脱水处理,污泥经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污泥由泥饼运输车定期单独运送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机修废物以危废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废料等采取妥善的回收、暂存和安全的处置措施,用密闭器皿集中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铜都街道、阿旺镇
建设单位: (略) 东 (略)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 (略)
建设内容:1、安乐村、芋头塘、阿旺、向阳、大石头、新碧嘎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木多水库工程):新建小(2)型水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供水工程(由首部闸阀房、供水管、分水阀、减压阀等建筑物组成);新建供水主管19.169km,供水支管12.478km。水库总库容97.6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为1911.60m,相应库容76.7万m3,兴利库容44.5万m3。2、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新建水厂1座,包括配水井1座,浸没式超滤膜净水设备1套,清水池2座,中和池1座,回收水池1座,综合楼375.76m2,厂区绿化8133m2,变压器1套,信息化设备1套。新建500m3蓄水池1座,新建控制阀、排气阀、泄水阀、检修费、止回阀、镇墩、闸阀井等管道附属设施,新建清水输水管18条,全长10745m。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大气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扬尘、风化料、土料开采扬尘、机械及车辆运行燃油废气、爆破废气、食堂油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蓬布遮盖原材; 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③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严禁沿路泼洒产生扬尘; ④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⑤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连帘闭;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架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⑥风化料开采过程必须配备喷雾洒水设备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定时对开采场地洒水降尘,对开采人员配备相应的防尘工具(如防尘口罩、防尘眼镜); ⑦粘土开采过程中采取雾化喷淋降尘措施;对表土堆场进行全覆盖,并定期对表土堆场进行洒水抑尘; ⑧施工爆破前应将爆破场地及周边区域洒水湿润,爆破采取湿法作业,尽量降低爆破粉尘。 木多水库工程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颗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运输扬尘、燃油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蓬布遮盖原材; 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③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严禁沿路泼洒产生扬尘; ④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⑤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沙、石等施工材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 ⑥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 ⑦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连帘闭;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架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颗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化粪池少量恶臭、水库管理所食堂厨房油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化粪池少量恶臭气体通过大气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水库管理所食堂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③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项目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点经常进行清扫 木多水库工程运营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化粪池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标准限值。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含水污泥脱水及转运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水厂厨房油烟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净水厂厂区绿化,含水污泥脱水及转运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以及加药间逸散的少量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少量恶臭气体通过绿化吸收,大气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净水厂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③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项目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点经常进行清扫。 运营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标准限值。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生活污水、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各工区混凝土拌和站附近合适位置修建1套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处理设施。 ②供水管线施工区每台拌和机配置一套移动式铁槽。 ③基坑废水汇集到基坑(临时沉淀池),向基坑投放絮凝剂,待基坑水静置沉淀6~8h后用水泵抽出排至坝后大岩子小河。 ④设置防渗旱厕和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清掏粪渣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和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分段就近排入管道附近的大岩子小河、木多小河、麦地沟河、小江。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施工期的废水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混凝土养护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供水管线打压测试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根据同类工程对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的处理经验,对供水管线水压试验废水无需采取处理设施,废水分段就近排入管道附近的洗尾戛河。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运营期水库管理所生活污水来源于管理人员食堂废水及粪便污水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置隔油池、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出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 2021)表1 旱地作物控制项目限值后,回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掏,粪便作为农用肥料外运,不外排。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和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建立水库水环境监测系统与监测制度,在库区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定期进行水质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水库运行制度。库内严禁网箱养鱼、机动船只运行等一切对水库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③定期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 木多水库工程化粪池出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 2021)表1 旱地作物控制项目限值后,回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掏,粪便作为农用肥料外运,不外排。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超滤膜池产生的反冲洗水、滤膜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水厂采取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排水沟外排;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水厂及水厂进场道路道边树绿化,不外排。 ②水厂超滤膜池产生的反冲洗水排入回收水池,经过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返回絮凝沉淀池前端,底部含泥水通过污泥管道输送至污泥脱水车间进行脱水处理,经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污泥由泥饼运输车定期单独运送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③滤膜清洗废水先排入中和池,在中和池内进行反应,反应达到设定值后,清洗废水通过中和池排污泵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④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压滤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⑤水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及水厂进场道路道边树绿化,不外排。 水厂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及水厂进场道路道边树绿化,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运行及车辆行驶噪声、爆破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工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应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闲置设备应关闭,不空载运行;合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免同时集中使用多个高噪声机械设备。钻孔机采用消声器消声;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水库枢纽工程区施工单位应张贴施工进度,与马场坪村受影响村民及时沟通,同时禁止夜间施工以降低噪声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供水工程施工经过村庄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 ④施工爆破要制定周密计划,避开休息时间定时施放,并控制放炮频率。 ⑤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施工经过村庄时应设置施工围挡(降噪绿篱围挡人造草)并合理布设施工机械。 ③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项目车辆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并减缓车速; ④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应给施工人员配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防噪声头盔等个人防护工具;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抽水泵站布局时尽量远离居民点,泵站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水泵基础减振、控制泵站运行时段等降噪措施。 水库管理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净水设备和水泵,主要为机械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以减少振动的传递,紧固设备上的所有部件;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及时更换。 ③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乔木,使其起到降噪作用。 ④做好个人防护;对长期在高噪声设备(如风机、冲洗泵等)旁工作的员工配发防噪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水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水库库底清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或部分外售,剩余的由施工单位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禁止随意外排及与生活垃圾一同堆放。 ②废弃土石方部运至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弃置。 ③库底清理的废物运至木多水库工程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堆放。 ④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旱厕粪便交由附近村民清掏后作为农田肥料; ⑤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约3t左右,定期清掏运至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弃置。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土石方、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或部分外售,剩余的由施工单位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禁止随意外排及与生活垃圾一同堆放; ②废弃土石方运至汤丹镇达朵村苦盐场农业复垦项目进行综合利用; ③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运营期 1、木多水库工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水库漂浮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不可回收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②水库清理的漂浮物与水库管理所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东川区碧谷水厂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水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以及废包装材料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含水污泥通过污泥管道输送至污泥脱水车间进行脱水处理,污泥经一体化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污泥由泥饼运输车定期单独运送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机修废物以危废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废料等采取妥善的回收、暂存和安全的处置措施,用密闭器皿集中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东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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