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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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5月10日, (略)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 (略)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为了 (略) 场中的 (略) 场机遇, (略) (略) 投资400万元,在现有项目已租用的广富物流中 (略) 智造新城衢江经济开发区桔海二路16号A栋的部分闲置厂房(租用面积1900平方米)内引进自动灌装线、搅拌罐等先进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该项目已于2021年8月 (略) 工业项目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衢市工投咨字2021第187号”通过决策咨询程序;企业于2021年8月 (略) 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取得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8-* -04-02-*);2021年11月企业委托利晟(杭州)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26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审批(审批文号:衢环智造建﹝2021﹞54号)。

企业于2022年11月10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变更,编号为:*MA28FWRE3M。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人,实施后厂区内劳动定员共28人,全年工作日300天,一班制工作,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

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3.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1%。

4. 验收范围

(略) 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与环评及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企业在纯水制备过程中EDI系统不使用,为此实际无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

2.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原环评要求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纳管,企业认为该废水pH在6~9之内,为此实际未设置中和所需药剂及设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经沉淀后的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一同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达到纳管标准(其中pH、CODcr等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后,纳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上山溪。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储存、调和、检验、过滤、罐装等工序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上述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屋外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生产齿轮泵、自动罐装线、搅拌罐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袋(含滤渣)、破损的化学品包装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废一般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保安过滤棉芯、废RO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

其中废滤袋(含滤渣)、破损的化学品包装桶、废化学品包装袋与废一般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保安过滤棉芯、废RO反渗透膜收集后 (略)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企业利用原有危废间存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间位于车间的西南侧,面积大小约14m2;库内按要求采取了防腐、防渗、防扬散等“三防”措施,按规范设置了警示标志及标识等。

5. 其他

企业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评审通过,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总排放口中CODCr、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污染物浓度及pH范围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烷总烃的一次值浓度值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外敏感点(6#尤家山私家美发)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环境浓度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排放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6#尤家山私家美发)昼间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Cr、NH3-N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报备;企业生产废气排气筒设置不规范;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原环评要求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纳管,企业认为该废水pH在6~9之内,为此实际未设置中和所需药剂及设施,但是验收报告未提供相应监测数据及分析内容;危废仓库建设不规范;

2. 验收监测报告对相关问题的调查不够详尽。

七、验收技术咨询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技术咨询结论

(略) (略) 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经整改完成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后方可通过竣工验收。

2.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废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加强项目现场及废水、废气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固(危)废暂存场所建设与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期:2023年6月6日-2023年7月6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略)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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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5月10日, (略)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 (略)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为了 (略) 场中的 (略) 场机遇, (略) (略) 投资400万元,在现有项目已租用的广富物流中 (略) 智造新城衢江经济开发区桔海二路16号A栋的部分闲置厂房(租用面积1900平方米)内引进自动灌装线、搅拌罐等先进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该项目已于2021年8月 (略) 工业项目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衢市工投咨字2021第187号”通过决策咨询程序;企业于2021年8月 (略) 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取得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8-* -04-02-*);2021年11月企业委托利晟(杭州)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26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审批(审批文号:衢环智造建﹝2021﹞54号)。

企业于2022年11月10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变更,编号为:*MA28FWRE3M。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人,实施后厂区内劳动定员共28人,全年工作日300天,一班制工作,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

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3.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1%。

4. 验收范围

(略) 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与环评及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企业在纯水制备过程中EDI系统不使用,为此实际无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

2.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原环评要求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纳管,企业认为该废水pH在6~9之内,为此实际未设置中和所需药剂及设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经沉淀后的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一同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达到纳管标准(其中pH、CODcr等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后,纳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上山溪。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储存、调和、检验、过滤、罐装等工序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上述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屋外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生产齿轮泵、自动罐装线、搅拌罐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袋(含滤渣)、破损的化学品包装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废一般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保安过滤棉芯、废RO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

其中废滤袋(含滤渣)、破损的化学品包装桶、废化学品包装袋与废一般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保安过滤棉芯、废RO反渗透膜收集后 (略)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企业利用原有危废间存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间位于车间的西南侧,面积大小约14m2;库内按要求采取了防腐、防渗、防扬散等“三防”措施,按规范设置了警示标志及标识等。

5. 其他

企业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评审通过,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总排放口中CODCr、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污染物浓度及pH范围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烷总烃的一次值浓度值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外敏感点(6#尤家山私家美发)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环境浓度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排放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6#尤家山私家美发)昼间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Cr、NH3-N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报备;企业生产废气排气筒设置不规范;滤袋清洗废水、纯化废水原环评要求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纳管,企业认为该废水pH在6~9之内,为此实际未设置中和所需药剂及设施,但是验收报告未提供相应监测数据及分析内容;危废仓库建设不规范;

2. 验收监测报告对相关问题的调查不够详尽。

七、验收技术咨询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技术咨询结论

(略) (略) 年产100吨防冻液、200吨玻璃水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经整改完成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后方可通过竣工验收。

2.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废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加强项目现场及废水、废气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固(危)废暂存场所建设与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期:2023年6月6日-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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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略) (略)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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