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脱硝尿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脱硝尿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晋煤 (略) 10万吨/年脱硝尿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6月6日
项目名称:10万吨/年脱硝尿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晋煤 (略)
建设地点:临泉经济开发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973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依托现有尿素装置进行局部改造,建设10万吨/年脱硝尿素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新建灌装车间540平方米;成品罐区配套的泵组、充装设备区约720平方米;尿素溶液输送管道约1400米。购置尿素配制槽、成品槽、冷却器、精密过滤器、充装鹤管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道路、消防、供配电、给排水、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年生产10万吨/年脱硝尿素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营运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和临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并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尿素溶液中游离氨的挥发气,挥发气由管道收集侯,经脱盐水喷淋吸收处理,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滤芯,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80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成品罐区、充装区、灌装车间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5月5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经信局以“临经技[2022]33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晋煤 (略) 10万吨/年脱硝尿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6月6日
项目名称:10万吨/年脱硝尿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晋煤 (略)
建设地点:临泉经济开发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973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依托现有尿素装置进行局部改造,建设10万吨/年脱硝尿素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新建灌装车间540平方米;成品罐区配套的泵组、充装设备区约720平方米;尿素溶液输送管道约1400米。购置尿素配制槽、成品槽、冷却器、精密过滤器、充装鹤管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道路、消防、供配电、给排水、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年生产10万吨/年脱硝尿素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营运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和临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并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尿素溶液中游离氨的挥发气,挥发气由管道收集侯,经脱盐水喷淋吸收处理,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滤芯,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80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成品罐区、充装区、灌装车间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5月5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经信局以“临经技[2022]33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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