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昌粤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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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昌粤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昌粤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碣镇水南村前锋街7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厂 (略) (略) 石碣镇水南村前锋街7号(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6"20.060",东经113°49"10.710"),原项目总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3600m2;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变压器骨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变压器骨架)共200万只(50吨)。 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拟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项目投资额增加20万元。 2、扩建前建筑面积为3600m2,实际主要使用面积为2400m2,扩建前厂房空置区域较大,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厂房布置进行调整,扩建后,建筑面积减少3000m2,主要营业面积为600m2。 3、扩建后塑胶零件(电子产品、变压器骨架)产品产量增加18.26t/a,新增塑料包装盒产品的生产,年产136.9t。 4、塑胶零件生产中的PF塑胶粒(原环评为塑胶料)增加18.44t/a,CP铜线增加6t/a,钢材增加5t/a,新增塑料包装盒产品生产,原料用量为PET片材72t/a、PS片材72t/a、铜材5t/a。 5、减少8台50T注塑机,增加3台128T注塑机及2台90T注塑机,增加6台SJ-35吸塑机、5台冲压机、1台20P空压机,项目2t/h冷却水塔改用10t/h的冷却水塔。 6、项目非*烷总烃处理设施由“非密闭车间,且收集后高空排放”调整为“密闭车间,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零件、塑料包装盒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塑胶零件68.2t、塑料包装盒136.9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注塑成型、吸塑成型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去毛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注塑、排牙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一般固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项目噪声经墙体隔声、减振处理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6-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昌粤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碣镇水南村前锋街7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厂 (略) (略) 石碣镇水南村前锋街7号(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6"20.060",东经113°49"10.710"),原项目总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3600m2;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变压器骨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变压器骨架)共200万只(50吨)。 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拟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项目投资额增加20万元。 2、扩建前建筑面积为3600m2,实际主要使用面积为2400m2,扩建前厂房空置区域较大,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厂房布置进行调整,扩建后,建筑面积减少3000m2,主要营业面积为600m2。 3、扩建后塑胶零件(电子产品、变压器骨架)产品产量增加18.26t/a,新增塑料包装盒产品的生产,年产136.9t。 4、塑胶零件生产中的PF塑胶粒(原环评为塑胶料)增加18.44t/a,CP铜线增加6t/a,钢材增加5t/a,新增塑料包装盒产品生产,原料用量为PET片材72t/a、PS片材72t/a、铜材5t/a。 5、减少8台50T注塑机,增加3台128T注塑机及2台90T注塑机,增加6台SJ-35吸塑机、5台冲压机、1台20P空压机,项目2t/h冷却水塔改用10t/h的冷却水塔。 6、项目非*烷总烃处理设施由“非密闭车间,且收集后高空排放”调整为“密闭车间,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零件、塑料包装盒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塑胶零件68.2t、塑料包装盒136.9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注塑成型、吸塑成型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去毛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注塑、排牙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一般固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项目噪声经墙体隔声、减振处理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6-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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