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沙田启辉模具五金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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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沙田启辉模具五金厂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沙田启辉模具五金厂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龙船洲一路23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沙田启辉模具五金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沙田镇龙船洲一路23号,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东经113°38"38.800",北纬22°50"28.750"。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544m2,建筑面积544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模具和圆钢棒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五金模具约50吨和圆钢棒约2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设置集气罩对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项目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 (略) 处理;项目危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6-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沙田启辉模具五金厂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龙船洲一路23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沙田启辉模具五金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沙田镇龙船洲一路23号,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东经113°38"38.800",北纬22°50"28.750"。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544m2,建筑面积544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模具和圆钢棒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五金模具约50吨和圆钢棒约2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设置集气罩对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项目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 (略) 处理;项目危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6-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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