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多美图墙纸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东莞市多美图墙纸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多美图墙纸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赤坎村下基围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 4700m2,建筑面积4700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改扩建后拟加工生产年产墙纸500万平方米/年、塑胶台布480万平方米/年、地毯300万平方米/年、PVC台布431.9136万平方米、金属转移膜575.8848万平方米。员工人数为100人,项目租用厂区内宿舍为员工提供住宿,但不在项目内饮食,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将挤出工位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挤出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将压延、发泡工位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压延、发泡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利用“旋风除油+高压静电除油+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3、将上糊开布、表面处理、搅拌、涂膜和烘干工位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上糊开布、表面处理、搅拌、涂膜和烘干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4、投料、混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利用水喷淋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5、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6-DA009)高空排放。 废水:1、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定期补充新鲜水;2、本改扩建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喷淋废水需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外排;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实体墙隔声后,项目对四周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6-0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多美图墙纸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赤坎村下基围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 4700m2,建筑面积4700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改扩建后拟加工生产年产墙纸500万平方米/年、塑胶台布480万平方米/年、地毯300万平方米/年、PVC台布431.9136万平方米、金属转移膜575.8848万平方米。员工人数为100人,项目租用厂区内宿舍为员工提供住宿,但不在项目内饮食,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将挤出工位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挤出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将压延、发泡工位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压延、发泡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利用“旋风除油+高压静电除油+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3、将上糊开布、表面处理、搅拌、涂膜和烘干工位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上糊开布、表面处理、搅拌、涂膜和烘干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4、投料、混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利用水喷淋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5、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6-DA009)高空排放。 废水:1、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定期补充新鲜水;2、本改扩建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喷淋废水需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外排;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实体墙隔声后,项目对四周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6-0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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