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新瑞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关于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新瑞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名称 | 关于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新瑞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3-00299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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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燕山路初中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项目 | (略) 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创业路2号) | 江苏新 (略) | 1、编制单位:江苏圣泰 (略) 2、编制主持人:郑斯瑞 | | 江苏新 (略) 拟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食堂、辅助用房、污水处理站等,建设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其中二维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10万吨、三维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10万吨。 | (1)废气:真空干燥废气、熔融挤出废气和保温箱热解废气、均化增粘废气、纺丝板煅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喷淋+除水雾+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纺丝油剂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采用负压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废气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 未捕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采取提高捕集效率以及加强通风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醛周界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切实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经企业总排口接管至洋北镇污水处理厂。 地面拖洗水、纺丝组件清洗用水、水喷淋废水、真空水环泵废水、MBR反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与蒸汽冷凝水一起接管洋北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尾水全部供给国家能源 (略) 作为其循环冷却水系统补给水源,仅当国电厂停机检修或项目厂区突发运行故障抢修时,尾水经管道临时排入西民便河。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名称 | 关于受理并拟批准江苏新瑞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3-00299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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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燕山路初中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项目 | (略) 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创业路2号) | 江苏新 (略) | 1、编制单位:江苏圣泰 (略) 2、编制主持人:郑斯瑞 | | 江苏新 (略) 拟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食堂、辅助用房、污水处理站等,建设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20万吨高性能再生聚酯纤维,其中二维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10万吨、三维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10万吨。 | (1)废气:真空干燥废气、熔融挤出废气和保温箱热解废气、均化增粘废气、纺丝板煅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喷淋+除水雾+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纺丝油剂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采用负压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废气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 未捕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采取提高捕集效率以及加强通风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醛周界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切实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经企业总排口接管至洋北镇污水处理厂。 地面拖洗水、纺丝组件清洗用水、水喷淋废水、真空水环泵废水、MBR反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与蒸汽冷凝水一起接管洋北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尾水全部供给国家能源 (略) 作为其循环冷却水系统补给水源,仅当国电厂停机检修或项目厂区突发运行故障抢修时,尾水经管道临时排入西民便河。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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