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广晟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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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广晟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 (略) 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颍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6月6日

项目名称: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东区朝阳大道辛桥派出所北15 (略) 内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天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颍东区朝阳大道辛桥派出所北15 (略) 内,项目建筑面积100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区,并配套相关辅助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的生产能力。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4%。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磨边、清洗废水。磨边、清洗废水经项目设置的沉淀池沉淀,静置沉淀一段时间后取上清液回用,定期清理沉淀池沉渣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内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颍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济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胶及封边有机废气。项目设置集气罩对涂胶及封边废气进行收集,并在集气罩四周垂挂透明胶帘,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最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钢化炉、清洗机、中空玻璃生产线、磨边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危险废物:废胶桶与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塑料内袋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一般固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沉渣、玻璃碎渣、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空胶桶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生产车间、胶库、原辅料区、成品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其他区域等单元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6)总量控制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VOCs≤0.18t/a。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 (略) 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颍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6月6日

项目名称: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东区朝阳大道辛桥派出所北15 (略) 内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天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颍东区朝阳大道辛桥派出所北15 (略) 内,项目建筑面积100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区,并配套相关辅助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10万平米钢化玻璃、10万平米中空玻璃的生产能力。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4%。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磨边、清洗废水。磨边、清洗废水经项目设置的沉淀池沉淀,静置沉淀一段时间后取上清液回用,定期清理沉淀池沉渣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内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颍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济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胶及封边有机废气。项目设置集气罩对涂胶及封边废气进行收集,并在集气罩四周垂挂透明胶帘,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最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钢化炉、清洗机、中空玻璃生产线、磨边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危险废物:废胶桶与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塑料内袋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一般固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沉渣、玻璃碎渣、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空胶桶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生产车间、胶库、原辅料区、成品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其他区域等单元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6)总量控制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VOCs≤0.18t/a。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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