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恒茂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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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恒茂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丰恒茂 (略) 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永修县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江西丰恒茂 (略) 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项 (略) (略) 永修县恒丰企 (略) 旁,地理坐标:东经115°48"0.426″;北纬29°8"5.129″。

建设单位

江西丰恒茂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重大变更)。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69550.71平方米。项目原环评生产规模为年产80万方精确加气块、10万吨高强砂浆、8000万块灰砂砖、20万方加气板材。变更后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为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即为本项目。变更后不生产高强砂浆、灰砂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兼事故应急池;锅炉房、原料堆棚、成品仓库、办公区、倒班房、门卫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期采取设置挡风围档、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围墙,减轻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则建设管网。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用水、锅炉用水、湿式球磨用水、配料搅拌用水、厂区地面和车辆冲洗用水、厂区降尘用水。项目厂区地面和车辆冲洗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他生产废水进入废浆池回用于混合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相关标准,另pH及BOD5等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B 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2、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泥仓(1#)粉尘、水泥仓(2#)粉尘、石灰破碎和球磨粉尘、石灰仓(3#)粉尘、石灰仓(4#)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堆场扬尘、焊接烟尘、生物质锅炉废气等。泥仓(1#)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水泥仓(2#)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石灰破碎和球磨粉尘经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仓(3#)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石灰仓(4#)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车辆运输扬尘、堆场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上述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和表3相关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废气拟采取“多管除尘+布袋除尘+麻石水膜除尘+4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丰恒茂 (略) 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永修县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江西丰恒茂 (略) 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项 (略) (略) 永修县恒丰企 (略) 旁,地理坐标:东经115°48"0.426″;北纬29°8"5.129″。

建设单位

江西丰恒茂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重大变更)。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69550.71平方米。项目原环评生产规模为年产80万方精确加气块、10万吨高强砂浆、8000万块灰砂砖、20万方加气板材。变更后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为年产35万m3绿色环保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即为本项目。变更后不生产高强砂浆、灰砂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兼事故应急池;锅炉房、原料堆棚、成品仓库、办公区、倒班房、门卫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期采取设置挡风围档、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围墙,减轻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则建设管网。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用水、锅炉用水、湿式球磨用水、配料搅拌用水、厂区地面和车辆冲洗用水、厂区降尘用水。项目厂区地面和车辆冲洗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他生产废水进入废浆池回用于混合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相关标准,另pH及BOD5等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B 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2、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泥仓(1#)粉尘、水泥仓(2#)粉尘、石灰破碎和球磨粉尘、石灰仓(3#)粉尘、石灰仓(4#)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堆场扬尘、焊接烟尘、生物质锅炉废气等。泥仓(1#)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水泥仓(2#)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石灰破碎和球磨粉尘经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仓(3#)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石灰仓(4#)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25m呼吸口排放;车辆运输扬尘、堆场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上述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和表3相关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废气拟采取“多管除尘+布袋除尘+麻石水膜除尘+4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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