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富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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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富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略) 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春风路1号210(*)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拓能源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 (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拓能源南侧,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将外购的液氮、液氧、液体二氧化碳、液氩经低温低压泵进行加压后气化为常温气体,再充入抽真空后的15MPa钢瓶,经检验充装合格的气体钢瓶入库待售。该项目氢气不在厂内进行充装操作,采用钢瓶进行存储,无气体散逸,直接外售,仅在厂内暂存,厂区内不涉及装卸。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为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废气为包括钢瓶除锈废气、液氨储罐呼吸废气、点补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灶头规模。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钢瓶除锈过程产生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储罐呼吸废气污染物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点补废气中VOCs、二*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2中TVOC、二*苯排放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需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排放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中pH、COD、氨氮、TP、TN、BOD、SS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钢瓶、钢瓶除锈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油漆桶。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2023年7月1日后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建立和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50m范围。你公司应配合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达到控制指标要求:COD≤0.055t/a,NH3-N≤0.006t/a。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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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略) 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春风路1号210(*)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拓能源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年产190万瓶气体充装项 (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拓能源南侧,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将外购的液氮、液氧、液体二氧化碳、液氩经低温低压泵进行加压后气化为常温气体,再充入抽真空后的15MPa钢瓶,经检验充装合格的气体钢瓶入库待售。该项目氢气不在厂内进行充装操作,采用钢瓶进行存储,无气体散逸,直接外售,仅在厂内暂存,厂区内不涉及装卸。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为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废气为包括钢瓶除锈废气、液氨储罐呼吸废气、点补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灶头规模。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钢瓶除锈过程产生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储罐呼吸废气污染物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点补废气中VOCs、二*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2中TVOC、二*苯排放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需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排放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中pH、COD、氨氮、TP、TN、BOD、SS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钢瓶、钢瓶除锈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油漆桶。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2023年7月1日后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建立和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50m范围。你公司应配合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达到控制指标要求:COD≤0.055t/a,NH3-N≤0.00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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