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赫比苏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数码电子类产线技改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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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赫比苏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数码电子类产线技改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

通讯地址: 中国· (略) 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邮 编: *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赫比(苏州) (略) 智能数码电子类产线技改项目

(略) 吴中区郭巷街道六丰路86号

赫比(苏州) (略)

江苏华衍 (略)

赫比(苏州) (略) 为提高喷涂生产前组装及喷涂生产后拆键自动化程度,拟将原2#2F组装车间、原2#3F L3及原2#4F L2&L4喷涂前组装车间技改为自动化组装车间,新增自动组装机17台、检测机2台;原2#3F L3及L2&L4喷涂后拆键车间技改为自动化拆键车间,新增拆键机6台;并于如上车间配套新增流水线35条。同时为满足清洁生产及节能降耗要求,拟将原2#1F及3#1F注塑车间内26台老旧或高耗能注塑机进行替换,并按需同步替换注塑机辅助设备如机械手、烘料机、模温机、热流道温控器等若干。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不变,仅提高自动化程度,以设备自动化代替人工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增加注塑件400万套。

(1)废气:本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注塑车间的一根25m高FQ002、FQ006排气筒排放;2#注塑车间未收集废气、模具保养废气、产品清洁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高FQ003、FQ004排气筒排放;粉碎机粉碎过程产生颗粒物通过碎料机自带集气管道收集,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措施,项目排放的废气能达到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在噪声防治上,选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或者不同时使用,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利用隔声、减震、吸声、消声、绿化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收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网址:http://www.js-eia.cn/,公示期2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

通讯地址: 中国· (略) 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邮 编: *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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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比(苏州) (略) 智能数码电子类产线技改项目

(略) 吴中区郭巷街道六丰路86号

赫比(苏州) (略)

江苏华衍 (略)

赫比(苏州) (略) 为提高喷涂生产前组装及喷涂生产后拆键自动化程度,拟将原2#2F组装车间、原2#3F L3及原2#4F L2&L4喷涂前组装车间技改为自动化组装车间,新增自动组装机17台、检测机2台;原2#3F L3及L2&L4喷涂后拆键车间技改为自动化拆键车间,新增拆键机6台;并于如上车间配套新增流水线35条。同时为满足清洁生产及节能降耗要求,拟将原2#1F及3#1F注塑车间内26台老旧或高耗能注塑机进行替换,并按需同步替换注塑机辅助设备如机械手、烘料机、模温机、热流道温控器等若干。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不变,仅提高自动化程度,以设备自动化代替人工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增加注塑件400万套。

(1)废气:本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注塑车间的一根25m高FQ002、FQ006排气筒排放;2#注塑车间未收集废气、模具保养废气、产品清洁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高FQ003、FQ004排气筒排放;粉碎机粉碎过程产生颗粒物通过碎料机自带集气管道收集,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措施,项目排放的废气能达到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在噪声防治上,选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或者不同时使用,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利用隔声、减震、吸声、消声、绿化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收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网址:http://www.js-eia.cn/,公示期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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