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润康路健飞路-华夏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润康路健飞路-华夏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润康路(健飞路-华夏东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 (略) 政基础设施,推进张江总部经济园建设,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润康路(健飞路-华夏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健飞路,南至华夏东路,道路全长约0.2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16米,规划道 (略) 支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和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以及相关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处理好与已建、拟建道路的衔接,并在排水系统规划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雨水出路、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润康路(健飞路-华夏东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 (略) 政基础设施,推进张江总部经济园建设,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润康路(健飞路-华夏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健飞路,南至华夏东路,道路全长约0.2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16米,规划道 (略) 支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和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以及相关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处理好与已建、拟建道路的衔接,并在排水系统规划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雨水出路、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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