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牧兴处理牲畜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二连浩特市定点屠宰项目二次公示
内蒙古牧兴处理牲畜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二连浩特市定点屠宰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内蒙古牧兴处理 (略) (略) 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牧兴处理 (略) (略) 定点屠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锡林区成吉思汗街南,拟选定道东的一家闲置厂区内
项目概况:屠宰加工车间2000㎡钢结构标准化生产车间,成品冷冻库房1处,待宰区1200㎡,购置及安装屠宰加工流水线设施、检验设备、生产污废水无害化处理设备、冷冻及新风设备设施、铲车、叉车、冷链物流车等及牧畜所需其他设备等,同时配备无害化处理加工车间,主要建设1000㎡钢结构标准化生产车间、无害化冷冻收集库1处、洗消车间设施综合管理用房及职工生活区,购置及安装冷冻及新风设备设施、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废气处理设备、铲车、叉车、病疫冷链收集车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牧兴处理 (略)
联系人:任总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概况
评价单位:内蒙古 (略)
联系人:田挂旭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百度网盘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8357
五、征求意见的公共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级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共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附件1)
http://**_*.html
作者(羡羡,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05 16:2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内蒙古牧兴处理 (略) (略) 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牧兴处理 (略) (略) 定点屠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锡林区成吉思汗街南,拟选定道东的一家闲置厂区内
项目概况:屠宰加工车间2000㎡钢结构标准化生产车间,成品冷冻库房1处,待宰区1200㎡,购置及安装屠宰加工流水线设施、检验设备、生产污废水无害化处理设备、冷冻及新风设备设施、铲车、叉车、冷链物流车等及牧畜所需其他设备等,同时配备无害化处理加工车间,主要建设1000㎡钢结构标准化生产车间、无害化冷冻收集库1处、洗消车间设施综合管理用房及职工生活区,购置及安装冷冻及新风设备设施、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废气处理设备、铲车、叉车、病疫冷链收集车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牧兴处理 (略)
联系人:任总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概况
评价单位:内蒙古 (略)
联系人:田挂旭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百度网盘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8357
五、征求意见的公共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级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共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附件1)
http://**_*.html
作者(羡羡,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0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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