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 (略) 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旺 (略) 异地搬迁项目 | (略) 旺苍县 普济镇九江村一组 | 旺 (略) | 陕西中环 (略) | 本项 (略) (略) 旺苍县普济镇九江村一组,占地面积3600㎡,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布设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压滤机等设备。布设建筑垃圾生产线及废石加工生产线。 | 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现场清洗、各种施工机械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理,少量生活盥洗水经收集后作施工场地洒水。 2、废气 严格按照“六不准、六必须”执行。扬尘整治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扬尘整治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顶装载撒漏建筑垃圾);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①在项目开工前,建设(施工)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②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0m。施工产生的土方,应当及时清运;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避免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 ③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④清理垃圾时,必须用固定容器盛装,或用编织袋装好,统一运往指定堆放地点;清理施工现场前,先用水冲洗,严禁恶意抛撒。拆除临时设施时,应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⑤要求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洒落,严禁车辆超载,经过敏感点应减速慢行,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过程扬尘产生量,降低对沿线环境空气的扬尘影响。 ⑥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⑦施工现场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⑧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染污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辖区环保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 3、噪声 ①禁止夜间施工。 ②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噪声污染从源头得到控制。 ③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避免多高噪源同时进行。 ④引进施工设备时将设备噪声作为一项重要的选取指标,尽量引进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修、养护,物料装卸时轻拿轻放;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⑤采用商品混凝土,实现施工期噪声减量。 ⑥对交通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另外,还要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 ⑦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施工场地场界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4、固废 建筑垃圾是在建(构)筑物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主要为固体废弃物,其主要组分有废钢筋、废铁丝、混凝土、碎砖等,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例如钢筋、混凝土块等,尽量回收重新利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包装袋、果皮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废水 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排入收集池(20m3)收集后经浓缩罐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30m3)回用于生产,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收集池、浓缩罐、循环水池总容积为65m3 ,可满足超过一天循环用水量,且项目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在处理过程中投加絮凝剂,有利于沉淀,经过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循环使用要求。 2、废气 项目整个生产过程在封闭厂房进行,破碎机等进行封闭处理,同时全程均采用湿法作业,每个生产设备上方均设喷淋降尘设施,在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较少,采用的是《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推荐的措施,措施可行,排放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封闭,且顶部设有喷雾降尘措施,洒水降尘,粉尘排放量较少;皮带运输廊道封闭,粉尘排放量较少;场内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措施可行,粉尘排放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汽车出入厂区进行冲洗,设篷布,减速慢行,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超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在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破碎机采用封闭式。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环评要求项目在进行工艺布局时,应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设于厂房内中部区域位置,以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并对厂房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③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定时加注润滑油,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生产车间的钢结构厂房应采取吸声材料,尽可能少开窗和其他无设防的洞口。 ⑤采取严格操作规程,合理设置装卸货区域,同时要求进出汽车限速,禁止鸣笛以降低装卸货噪声及机动车的交通噪声的影响。 ⑥对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段。 4、固废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项目劳动定员15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沉淀底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大部分随着降尘水进入浓缩罐,根据计算,粉尘去除量为280.665t/a,则项目底泥产生量为280.665t/a,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废钢筋:项目建筑垃圾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钢筋,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 废机油:项目设备检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8-900-217-08,产生量约为0.02t/a,设危废暂存间(5㎡),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 (略) 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旺 (略) 异地搬迁项目 | (略) 旺苍县 普济镇九江村一组 | 旺 (略) | 陕西中环 (略) | 本项 (略) (略) 旺苍县普济镇九江村一组,占地面积3600㎡,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布设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压滤机等设备。布设建筑垃圾生产线及废石加工生产线。 | 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现场清洗、各种施工机械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理,少量生活盥洗水经收集后作施工场地洒水。 2、废气 严格按照“六不准、六必须”执行。扬尘整治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扬尘整治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顶装载撒漏建筑垃圾);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①在项目开工前,建设(施工)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②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0m。施工产生的土方,应当及时清运;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避免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 ③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④清理垃圾时,必须用固定容器盛装,或用编织袋装好,统一运往指定堆放地点;清理施工现场前,先用水冲洗,严禁恶意抛撒。拆除临时设施时,应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⑤要求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洒落,严禁车辆超载,经过敏感点应减速慢行,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过程扬尘产生量,降低对沿线环境空气的扬尘影响。 ⑥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⑦施工现场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⑧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染污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辖区环保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 3、噪声 ①禁止夜间施工。 ②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噪声污染从源头得到控制。 ③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避免多高噪源同时进行。 ④引进施工设备时将设备噪声作为一项重要的选取指标,尽量引进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修、养护,物料装卸时轻拿轻放;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⑤采用商品混凝土,实现施工期噪声减量。 ⑥对交通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另外,还要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 ⑦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施工场地场界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4、固废 建筑垃圾是在建(构)筑物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主要为固体废弃物,其主要组分有废钢筋、废铁丝、混凝土、碎砖等,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例如钢筋、混凝土块等,尽量回收重新利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包装袋、果皮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废水 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排入收集池(20m3)收集后经浓缩罐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30m3)回用于生产,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收集池、浓缩罐、循环水池总容积为65m3 ,可满足超过一天循环用水量,且项目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在处理过程中投加絮凝剂,有利于沉淀,经过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循环使用要求。 2、废气 项目整个生产过程在封闭厂房进行,破碎机等进行封闭处理,同时全程均采用湿法作业,每个生产设备上方均设喷淋降尘设施,在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较少,采用的是《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推荐的措施,措施可行,排放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封闭,且顶部设有喷雾降尘措施,洒水降尘,粉尘排放量较少;皮带运输廊道封闭,粉尘排放量较少;场内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措施可行,粉尘排放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汽车出入厂区进行冲洗,设篷布,减速慢行,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超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在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破碎机采用封闭式。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环评要求项目在进行工艺布局时,应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设于厂房内中部区域位置,以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并对厂房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③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定时加注润滑油,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生产车间的钢结构厂房应采取吸声材料,尽可能少开窗和其他无设防的洞口。 ⑤采取严格操作规程,合理设置装卸货区域,同时要求进出汽车限速,禁止鸣笛以降低装卸货噪声及机动车的交通噪声的影响。 ⑥对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段。 4、固废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项目劳动定员15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沉淀底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大部分随着降尘水进入浓缩罐,根据计算,粉尘去除量为280.665t/a,则项目底泥产生量为280.665t/a,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废钢筋:项目建筑垃圾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钢筋,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 废机油:项目设备检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8-900-217-08,产生量约为0.02t/a,设危废暂存间(5㎡),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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