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柄镇人民政府关于年生产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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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柄镇人民政府关于年生产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年生产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生产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地点:溪柄镇工业园区扆山小区A-15地块

  (4)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5)建设规模: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

  (6)投资概况: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7)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1479.79m2

  (8)生产定员:员工40人,其中20人住厂(厂内不设食堂)

  (9)工作制度:四班工作制,每班6小时,年工作330天。其中覆膜砂和砂再生年运行300天,每日生产12小时(6:00-18:00);制芯及造型年运行300天,每天生产12小时(8:00-20:00);熔化及浇注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12小时(20:00-次日8:00)。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溪柄镇工业园区扆山小区A-15地块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女士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q.com)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年生产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生产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地点:溪柄镇工业园区扆山小区A-15地块

  (4)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5)建设规模:12000吨机电精密铸件和不锈钢精密铸件

  (6)投资概况: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7)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1479.79m2

  (8)生产定员:员工40人,其中20人住厂(厂内不设食堂)

  (9)工作制度:四班工作制,每班6小时,年工作330天。其中覆膜砂和砂再生年运行300天,每日生产12小时(6:00-18:00);制芯及造型年运行300天,每天生产12小时(8:00-20:00);熔化及浇注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12小时(20:00-次日8:00)。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溪柄镇工业园区扆山小区A-15地块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女士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q.com)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溪柄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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