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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铜农委〔2023〕99号
(略)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产业培育中心:
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略) 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 (略) 农业农村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 (略) 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要求,根据区政府审定同意的资金使用方案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略) 场监 (略) 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户。
(二)申报条件。申报截止时间内,申报对象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 在《铜梁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划定的适养区内的规模水产养殖场(小区)。
2. 养殖场面积应在100亩及以上。
3. 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资情况。
4. 持有或服务选址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确权或流转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1.按照《池塘一改五化生态养殖集成技术规范》(DB50/1078—2021),因地制宜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开展整形清淤以及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的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实现养殖水体容量扩大,养殖区域环境优美。
2.按照《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操作指南》(渝农办发〔2020〕207号)、《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治理。重点开展“三池两坝”、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等养殖尾水治理等相关项目。原则上要采取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实现尾水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统一达标排放,提高尾水处理设施利用率。
3.按照《池塘水产养殖设备配置及使用技术规范》(DB50/T863—2018),完善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重点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实现精准养殖(增氧机等享受过农机补贴不重复补助)。
(二)建设期限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任务要求
1.100亩以上养殖场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打造高标准池塘改造示范点1个,尾水设施面积不低于4亩。
2.配合开展排放标准基准值监测示范。监测点位包括池塘中上层,池塘排水区域中下层,尾水单元前、后共计4个,检测指标包括悬浮物、p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5个,监测频次为两月一次。
3.建设示范展示。根据养殖场实际,设立养殖场尾水治理模式、水质监测等标识牌,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4.做好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和尾水排放情况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镇(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属镇(街)申报,项目镇(街)在对申报项目审核通过后向区农业农村委推荐申报。
(二)组织区级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委在农业项目专家库中分类别随机抽取人员组成区级专家评审小组,采取方案评审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按照择优原则拟定补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经预算审核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通知。
四、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根据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治理的工程内容进行补助,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45万元。
(一)补助标准。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二)补助方式。根据《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铜府办发〔2022〕14号)要求,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五、申报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必须包含镇街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养殖水域滩涂许可证》、养殖场原有土地流转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集体经济认定文件等)和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书。
(二)装订要求。申报资料简装,按照镇(街)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6份;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书需单独装订(经过区级评审通过后补交2份)。申报资料送达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老农业局312室),*@*q.com。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仁甫(023-*)
附件:1. 推荐函
2.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汇总表
3.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略)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推荐函
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镇(街道)
申报 主体 情况 | 单位或个人姓名 | |||||
单位地址 | 铜梁区 镇(街道) 村 社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联系 电话 | 住址 | 铜梁区 镇(街道) 村 社 | ||||
养殖 基地 现有 条件 | 占地面积 | 承包到期期限 | 建成投产时间 | |||
池塘个数 | 池塘面积(亩) | |||||
拟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及尾水治理面积(亩) | ||||||
申报主体信誉情况 | 截止申报时间,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资情况,承诺做好施工期间安全生产。 |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总投资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
2 | ||||||||
3 | ||||||||
说明:本表所有内容全部按照实施方案过录,不得删减实施方案的内容。 |
附件3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略)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监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 (略) 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 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铜农委〔2023〕99号
(略)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产业培育中心:
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略) 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 (略) 农业农村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 (略) 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要求,根据区政府审定同意的资金使用方案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略) 场监 (略) 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户。
(二)申报条件。申报截止时间内,申报对象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 在《铜梁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划定的适养区内的规模水产养殖场(小区)。
2. 养殖场面积应在100亩及以上。
3. 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资情况。
4. 持有或服务选址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确权或流转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1.按照《池塘一改五化生态养殖集成技术规范》(DB50/1078—2021),因地制宜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开展整形清淤以及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的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实现养殖水体容量扩大,养殖区域环境优美。
2.按照《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操作指南》(渝农办发〔2020〕207号)、《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治理。重点开展“三池两坝”、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等养殖尾水治理等相关项目。原则上要采取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实现尾水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统一达标排放,提高尾水处理设施利用率。
3.按照《池塘水产养殖设备配置及使用技术规范》(DB50/T863—2018),完善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重点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实现精准养殖(增氧机等享受过农机补贴不重复补助)。
(二)建设期限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任务要求
1.100亩以上养殖场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打造高标准池塘改造示范点1个,尾水设施面积不低于4亩。
2.配合开展排放标准基准值监测示范。监测点位包括池塘中上层,池塘排水区域中下层,尾水单元前、后共计4个,检测指标包括悬浮物、p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5个,监测频次为两月一次。
3.建设示范展示。根据养殖场实际,设立养殖场尾水治理模式、水质监测等标识牌,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4.做好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和尾水排放情况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镇(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属镇(街)申报,项目镇(街)在对申报项目审核通过后向区农业农村委推荐申报。
(二)组织区级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委在农业项目专家库中分类别随机抽取人员组成区级专家评审小组,采取方案评审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按照择优原则拟定补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经预算审核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通知。
四、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根据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治理的工程内容进行补助,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45万元。
(一)补助标准。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二)补助方式。根据《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铜府办发〔2022〕14号)要求,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五、申报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必须包含镇街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养殖水域滩涂许可证》、养殖场原有土地流转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集体经济认定文件等)和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书。
(二)装订要求。申报资料简装,按照镇(街)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6份;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书需单独装订(经过区级评审通过后补交2份)。申报资料送达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老农业局312室),*@*q.com。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仁甫(023-*)
附件:1. 推荐函
2.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汇总表
3.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略)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推荐函
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镇(街道)
申报 主体 情况 | 单位或个人姓名 | |||||
单位地址 | 铜梁区 镇(街道) 村 社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联系 电话 | 住址 | 铜梁区 镇(街道) 村 社 | ||||
养殖 基地 现有 条件 | 占地面积 | 承包到期期限 | 建成投产时间 | |||
池塘个数 | 池塘面积(亩) | |||||
拟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及尾水治理面积(亩) | ||||||
申报主体信誉情况 | 截止申报时间,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资情况,承诺做好施工期间安全生产。 |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总投资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
2 | ||||||||
3 | ||||||||
说明:本表所有内容全部按照实施方案过录,不得删减实施方案的内容。 |
附件3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3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略)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监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 (略) 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 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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