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
建设地点: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位于屏门乡隐将村,属于引水式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900kW(1×400kW+1×500kW),设计年均发电量为215万kW?h。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
保护类别 | 敏感目标名称 | 位置或范围 |
水环境 | 水库 | 坝上水库库区 |
秋源溪 | 库区至尾水排放口之间的河道水域 | |
声环境 | 厂界四周 | 厂界四周200m范围内 |
生态环境 | 水生生态 | 库区、库区至尾水排放口之间的河道水域 |
*生生态 | 库区至尾水排放口之间的河道水域两侧向外延100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电站取水河道断面已核定生态流量,生态流量值为0.015m3/s;工程运行不会对电站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当作农肥使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影响减缓措施:根据《淳安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生态流量核定值为0.015m3/s。
2、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当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格栅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4、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设立危废仓库,废透平油、废包装桶和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完善电站安全生产制度和设施,加强管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完整的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本工程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位于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根据本环评的预测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年 6 月 6 日~2023年 6 月 20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
联系地址: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略) 环境保护 (略)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上塘路501号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71-*
环评评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
联系电话:0571-*
发布单位: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
时间:2023年6月6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
建设地点: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位于屏门乡隐将村,属于引水式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900kW(1×400kW+1×500kW),设计年均发电量为215万kW?h。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
保护类别 | 敏感目标名称 | 位置或范围 |
水环境 | 水库 | 坝上水库库区 |
秋源溪 | 库区至尾水排放口之间的河道水域 | |
声环境 | 厂界四周 | 厂界四周200m范围内 |
生态环境 | 水生生态 | 库区、库区至尾水排放口之间的河道水域 |
*生生态 | 库区至尾水排放口之间的河道水域两侧向外延100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电站取水河道断面已核定生态流量,生态流量值为0.015m3/s;工程运行不会对电站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当作农肥使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影响减缓措施:根据《淳安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生态流量核定值为0.015m3/s。
2、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当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格栅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4、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设立危废仓库,废透平油、废包装桶和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完善电站安全生产制度和设施,加强管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完整的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本工程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位于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根据本环评的预测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年 6 月 6 日~2023年 6 月 20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
联系地址: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略) 环境保护 (略)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上塘路501号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71-*
环评评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
联系电话:0571-*
发布单位:淳安县屏门正源水电站
时间: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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