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政工出号浙江红泰砖业有限公司厂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淳政工出号浙江红泰砖业有限公司厂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淳政工出[2020]9号 (略) 厂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长梗源一号地块
建设内容、规模: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15日,地 (略) (略) 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大梗源1号地块,项目新增地上建筑面积39835.224㎡,总投资12000万元,形成年产1.8亿块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的规模。项目包含生产车间、管理办公与生活配套、产品展示、员工宿舍、原料仓库、招待所,以及配套变配电及新建道路停车场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为周边的居民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5m处的沈家坞(约15户)。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炉窑废气、运输和堆场扬尘、供料、破碎及搅拌粉尘。
窑炉废气通过风机(风量*m3/h)收集后经布袋除尘,通过双碱法(自动加药)脱硫工艺处理,再经湿式电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原料和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会产生扬尘,建设单位在采取规划运输路线、定期洒水并清扫路面、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车速、禁止超载、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进行清洗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经采取以上降尘措施治理后,运输道路扬尘量可减少 90%。
车间供料、破碎及搅拌各产尘点粉尘分别经集气罩(风机风量10000m3/h,收集率80%)收集,一并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率98%)净化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送至汾口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在对运输带及破碎设备进行喷淋时,会有喷淋除尘废水产生,该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收集后送入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量约10t/d(3000t/a);项目采用双碱法(自动加药)脱硫,只需定期补充碱液,因此无废水外排;项目采用双碱法(自动加药)脱硫,只需定期补充碱液,因此无废水外排;厂区雨水主要含冲刷场地的砂石,雨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收集厂区内雨水,经截排水沟,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
(3)声环境: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做减振基础、加强四周绿化等措施,本项目营运后四周场界昼夜噪声均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能维持现有的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淳政工出【2020】9号 (略) 厂房新建项 (略) 淳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只要建设单位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评审批部门反映。
六、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长梗源一号地块
联系人:姜越峰 联系电话:*
②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申花路789号剑桥公社F座
联系人:吴丽 联系电话:0571-*
③环评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联系电话:0571-*
公示发布单位: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淳政工出[2020]9号 (略) 厂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长梗源一号地块
建设内容、规模: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15日,地 (略) (略) 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大梗源1号地块,项目新增地上建筑面积39835.224㎡,总投资12000万元,形成年产1.8亿块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的规模。项目包含生产车间、管理办公与生活配套、产品展示、员工宿舍、原料仓库、招待所,以及配套变配电及新建道路停车场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为周边的居民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5m处的沈家坞(约15户)。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炉窑废气、运输和堆场扬尘、供料、破碎及搅拌粉尘。
窑炉废气通过风机(风量*m3/h)收集后经布袋除尘,通过双碱法(自动加药)脱硫工艺处理,再经湿式电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原料和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会产生扬尘,建设单位在采取规划运输路线、定期洒水并清扫路面、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车速、禁止超载、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进行清洗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经采取以上降尘措施治理后,运输道路扬尘量可减少 90%。
车间供料、破碎及搅拌各产尘点粉尘分别经集气罩(风机风量10000m3/h,收集率80%)收集,一并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率98%)净化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送至汾口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在对运输带及破碎设备进行喷淋时,会有喷淋除尘废水产生,该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收集后送入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量约10t/d(3000t/a);项目采用双碱法(自动加药)脱硫,只需定期补充碱液,因此无废水外排;项目采用双碱法(自动加药)脱硫,只需定期补充碱液,因此无废水外排;厂区雨水主要含冲刷场地的砂石,雨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收集厂区内雨水,经截排水沟,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
(3)声环境: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做减振基础、加强四周绿化等措施,本项目营运后四周场界昼夜噪声均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能维持现有的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淳政工出【2020】9号 (略) 厂房新建项 (略) 淳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只要建设单位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评审批部门反映。
六、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长梗源一号地块
联系人:姜越峰 联系电话:*
②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申花路789号剑桥公社F座
联系人:吴丽 联系电话:0571-*
③环评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联系电话:0571-*
公示发布单位: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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