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监管审计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监管审计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监管审计工作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略) 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征迁补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征迁补偿完成后进行专项审计,提交客观真实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确认,主要如下:
1、事前监管:项目启动前根据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对预拨补偿资金申请进行审核, (略) 自然资源局资金拨付提供参考。
2、事中监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中期预审,重点审计每笔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情况。
3、事后监管:项目完成后,对土地征迁补偿资金的收支情况、存量土地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2、经财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法定业务的单位;3、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单位,请将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报价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在公告期内以信封形式(信封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
四、公告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7天)
五、服务期限
至土地征收项目结束,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成果。
六、最高控制价
本项工作经费最高控制价格为44.95万元(含税)。
七、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采取“固定+浮动”计算服务费的报价办法,浮动费 (略) 物价局《关于重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149号)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折扣。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方案及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报价孰低原则确定承担单位,再签署委托合同。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595—*
地址: (略) 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编:*
附件: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拨付审计工作报价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根据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监管审计工作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略) 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征迁补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征迁补偿完成后进行专项审计,提交客观真实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确认,主要如下:
1、事前监管:项目启动前根据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对预拨补偿资金申请进行审核, (略) 自然资源局资金拨付提供参考。
2、事中监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中期预审,重点审计每笔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情况。
3、事后监管:项目完成后,对土地征迁补偿资金的收支情况、存量土地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2、经财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法定业务的单位;3、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单位,请将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报价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在公告期内以信封形式(信封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
四、公告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7天)
五、服务期限
至土地征收项目结束,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成果。
六、最高控制价
本项工作经费最高控制价格为44.95万元(含税)。
七、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采取“固定+浮动”计算服务费的报价办法,浮动费 (略) 物价局《关于重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149号)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折扣。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方案及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报价孰低原则确定承担单位,再签署委托合同。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595—*
地址: (略) 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编:*
附件: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拨付审计工作报价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根据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监管审计工作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略) 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征迁补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征迁补偿完成后进行专项审计,提交客观真实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确认,主要如下:
1、事前监管:项目启动前根据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对预拨补偿资金申请进行审核, (略) 自然资源局资金拨付提供参考。
2、事中监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中期预审,重点审计每笔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情况。
3、事后监管:项目完成后,对土地征迁补偿资金的收支情况、存量土地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2、经财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法定业务的单位;3、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单位,请将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报价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在公告期内以信封形式(信封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
四、公告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7天)
五、服务期限
至土地征收项目结束,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成果。
六、最高控制价
本项工作经费最高控制价格为44.95万元(含税)。
七、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采取“固定+浮动”计算服务费的报价办法,浮动费 (略) 物价局《关于重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149号)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折扣。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方案及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报价孰低原则确定承担单位,再签署委托合同。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595—*
地址: (略) 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编:*
附件: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拨付审计工作报价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根据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地征收项目征迁费用监管审计工作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略) 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征迁补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征迁补偿完成后进行专项审计,提交客观真实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确认,主要如下:
1、事前监管:项目启动前根据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对预拨补偿资金申请进行审核, (略) 自然资源局资金拨付提供参考。
2、事中监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中期预审,重点审计每笔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情况。
3、事后监管:项目完成后,对土地征迁补偿资金的收支情况、存量土地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2、经财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法定业务的单位;3、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单位,请将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报价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在公告期内以信封形式(信封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
四、公告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7天)
五、服务期限
至土地征收项目结束,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成果。
六、最高控制价
本项工作经费最高控制价格为44.95万元(含税)。
七、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采取“固定+浮动”计算服务费的报价办法,浮动费 (略) 物价局《关于重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149号)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折扣。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方案及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报价孰低原则确定承担单位,再签署委托合同。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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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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