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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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7日我局对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略)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农畜产品加工园内

(略)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7325m2,建筑面积5116m2,设计年产2.4 万吨生物颗粒饲料。主要建设内容有颗粒饲料加工车间、发酵饲料加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发酵饲料库房等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碎粉尘、混合粉尘、制粒粉尘和包装粉尘。

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粉碎机、混合搅拌机、制粒机上面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与投料粉尘共用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采取车间密闭降尘等措施,车间内粉尘沉降率为70%,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8t/a。

2、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

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20),用 (略) 居民90L/(人·d)计算,本项目依托现有农场职工,总计23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07m3/d,排污系数按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6m3/d(498m3/a),生活污水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 、BOD5 250mg/L 、SS 300mg/L 、NH3-N 30mg/L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汽车运输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混合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噪声,噪声值为75~85dB(A)。(1)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降低源强,即在设备选购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风机出口设有消声器等。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运营期的设备通过基础减震、消声和墙体的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 55dB(A)),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生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固废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杂质等。

(1)杂质(S1)

项目原料粉碎前采用清选清除杂质,杂质主要为石块、土块及金属等,产生的杂质含量约占0.25‰。项目需要进行清选的原料量为3万吨,则杂质产生量为7.5t/a,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S2)

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包括细小的土颗粒和原料的残留物等,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除尘器粉尘(S3)

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回用于饲料生产。

(4)生活垃圾(S4)

本项目依托现有农村员工23人,产生量按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5kg/d (3.45t/a ) ,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废锂电池(S5)

厂房内使用叉车进行原料、产品运输,叉车启动电池为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存储。

(6)废包装物(S6)

本项目废包装物主要为原料拆包产生的废袋,根据企业提供信息,产生率为1t/1000t原料,则废包装物产生量为30t/a 。于生产车间内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5、生态防护措施

①表土及地表植被一起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存,作为后期覆土来源。项目建设结束后对绿化区进行覆土整地,回铺地表要保持平整。覆土整地在基础施工结束后、植物措施实施之前,先对绿地范围内进行整理,清理表层的垃圾和杂物,再将预备好的种植土及表土,均匀地回覆到规划的绿地范围内。

②项目所在区域植物种类较少,且没有不可恢复或者珍稀植物,项目建成后种植绿化带1000m2。尽量避免裸露地面,广泛进行垂直绿化,以及各种灌木和草本类花卉、播撒草籽加以点缀。场内绿化会增加场区内的植被覆盖率和生物产量,有利于水土保持、防风固沙。

③篷布临时遮盖:临时堆土为避免降水冲刷和扬尘产生,对其表面进行篷布遮盖,四周采用钢钉固定或大石块压实固定。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6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7日我局对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略)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农畜产品加工园内

(略)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7325m2,建筑面积5116m2,设计年产2.4 万吨生物颗粒饲料。主要建设内容有颗粒饲料加工车间、发酵饲料加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发酵饲料库房等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碎粉尘、混合粉尘、制粒粉尘和包装粉尘。

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粉碎机、混合搅拌机、制粒机上面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与投料粉尘共用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采取车间密闭降尘等措施,车间内粉尘沉降率为70%,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8t/a。

2、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

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20),用 (略) 居民90L/(人·d)计算,本项目依托现有农场职工,总计23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07m3/d,排污系数按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6m3/d(498m3/a),生活污水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 、BOD5 250mg/L 、SS 300mg/L 、NH3-N 30mg/L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汽车运输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混合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噪声,噪声值为75~85dB(A)。(1)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降低源强,即在设备选购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风机出口设有消声器等。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运营期的设备通过基础减震、消声和墙体的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 55dB(A)),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生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固废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杂质等。

(1)杂质(S1)

项目原料粉碎前采用清选清除杂质,杂质主要为石块、土块及金属等,产生的杂质含量约占0.25‰。项目需要进行清选的原料量为3万吨,则杂质产生量为7.5t/a,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S2)

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包括细小的土颗粒和原料的残留物等,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除尘器粉尘(S3)

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回用于饲料生产。

(4)生活垃圾(S4)

本项目依托现有农村员工23人,产生量按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5kg/d (3.45t/a ) ,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废锂电池(S5)

厂房内使用叉车进行原料、产品运输,叉车启动电池为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存储。

(6)废包装物(S6)

本项目废包装物主要为原料拆包产生的废袋,根据企业提供信息,产生率为1t/1000t原料,则废包装物产生量为30t/a 。于生产车间内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5、生态防护措施

①表土及地表植被一起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存,作为后期覆土来源。项目建设结束后对绿化区进行覆土整地,回铺地表要保持平整。覆土整地在基础施工结束后、植物措施实施之前,先对绿地范围内进行整理,清理表层的垃圾和杂物,再将预备好的种植土及表土,均匀地回覆到规划的绿地范围内。

②项目所在区域植物种类较少,且没有不可恢复或者珍稀植物,项目建成后种植绿化带1000m2。尽量避免裸露地面,广泛进行垂直绿化,以及各种灌木和草本类花卉、播撒草籽加以点缀。场内绿化会增加场区内的植被覆盖率和生物产量,有利于水土保持、防风固沙。

③篷布临时遮盖:临时堆土为避免降水冲刷和扬尘产生,对其表面进行篷布遮盖,四周采用钢钉固定或大石块压实固定。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6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7日我局对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略)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农畜产品加工园内

(略)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7325m2,建筑面积5116m2,设计年产2.4 万吨生物颗粒饲料。主要建设内容有颗粒饲料加工车间、发酵饲料加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发酵饲料库房等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碎粉尘、混合粉尘、制粒粉尘和包装粉尘。

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粉碎机、混合搅拌机、制粒机上面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与投料粉尘共用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采取车间密闭降尘等措施,车间内粉尘沉降率为70%,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8t/a。

2、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

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20),用 (略) 居民90L/(人·d)计算,本项目依托现有农场职工,总计23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07m3/d,排污系数按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6m3/d(498m3/a),生活污水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 、BOD5 250mg/L 、SS 300mg/L 、NH3-N 30mg/L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汽车运输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混合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噪声,噪声值为75~85dB(A)。(1)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降低源强,即在设备选购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风机出口设有消声器等。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运营期的设备通过基础减震、消声和墙体的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 55dB(A)),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生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固废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杂质等。

(1)杂质(S1)

项目原料粉碎前采用清选清除杂质,杂质主要为石块、土块及金属等,产生的杂质含量约占0.25‰。项目需要进行清选的原料量为3万吨,则杂质产生量为7.5t/a,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S2)

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包括细小的土颗粒和原料的残留物等,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除尘器粉尘(S3)

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回用于饲料生产。

(4)生活垃圾(S4)

本项目依托现有农村员工23人,产生量按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5kg/d (3.45t/a ) ,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废锂电池(S5)

厂房内使用叉车进行原料、产品运输,叉车启动电池为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存储。

(6)废包装物(S6)

本项目废包装物主要为原料拆包产生的废袋,根据企业提供信息,产生率为1t/1000t原料,则废包装物产生量为30t/a 。于生产车间内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5、生态防护措施

①表土及地表植被一起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存,作为后期覆土来源。项目建设结束后对绿化区进行覆土整地,回铺地表要保持平整。覆土整地在基础施工结束后、植物措施实施之前,先对绿地范围内进行整理,清理表层的垃圾和杂物,再将预备好的种植土及表土,均匀地回覆到规划的绿地范围内。

②项目所在区域植物种类较少,且没有不可恢复或者珍稀植物,项目建成后种植绿化带1000m2。尽量避免裸露地面,广泛进行垂直绿化,以及各种灌木和草本类花卉、播撒草籽加以点缀。场内绿化会增加场区内的植被覆盖率和生物产量,有利于水土保持、防风固沙。

③篷布临时遮盖:临时堆土为避免降水冲刷和扬尘产生,对其表面进行篷布遮盖,四周采用钢钉固定或大石块压实固定。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6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7日我局对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芦苇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略)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农畜产品加工园内

(略)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7325m2,建筑面积5116m2,设计年产2.4 万吨生物颗粒饲料。主要建设内容有颗粒饲料加工车间、发酵饲料加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发酵饲料库房等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碎粉尘、混合粉尘、制粒粉尘和包装粉尘。

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粉碎机、混合搅拌机、制粒机上面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与投料粉尘共用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收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采取车间密闭降尘等措施,车间内粉尘沉降率为70%,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8t/a。

2、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

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20),用 (略) 居民90L/(人·d)计算,本项目依托现有农场职工,总计23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07m3/d,排污系数按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6m3/d(498m3/a),生活污水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 、BOD5 250mg/L 、SS 300mg/L 、NH3-N 30mg/L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汽车运输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混合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噪声,噪声值为75~85dB(A)。(1)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降低源强,即在设备选购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风机出口设有消声器等。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运营期的设备通过基础减震、消声和墙体的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 55dB(A)),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生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实验室只对饲料成分进行检验,无固废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杂质等。

(1)杂质(S1)

项目原料粉碎前采用清选清除杂质,杂质主要为石块、土块及金属等,产生的杂质含量约占0.25‰。项目需要进行清选的原料量为3万吨,则杂质产生量为7.5t/a,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S2)

原料接收卸料产生的粉尘包括细小的土颗粒和原料的残留物等,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除尘器粉尘(S3)

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于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回用于饲料生产。

(4)生活垃圾(S4)

本项目依托现有农村员工23人,产生量按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5kg/d (3.45t/a ) ,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废锂电池(S5)

厂房内使用叉车进行原料、产品运输,叉车启动电池为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存储。

(6)废包装物(S6)

本项目废包装物主要为原料拆包产生的废袋,根据企业提供信息,产生率为1t/1000t原料,则废包装物产生量为30t/a 。于生产车间内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5、生态防护措施

①表土及地表植被一起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存,作为后期覆土来源。项目建设结束后对绿化区进行覆土整地,回铺地表要保持平整。覆土整地在基础施工结束后、植物措施实施之前,先对绿地范围内进行整理,清理表层的垃圾和杂物,再将预备好的种植土及表土,均匀地回覆到规划的绿地范围内。

②项目所在区域植物种类较少,且没有不可恢复或者珍稀植物,项目建成后种植绿化带1000m2。尽量避免裸露地面,广泛进行垂直绿化,以及各种灌木和草本类花卉、播撒草籽加以点缀。场内绿化会增加场区内的植被覆盖率和生物产量,有利于水土保持、防风固沙。

③篷布临时遮盖:临时堆土为避免降水冲刷和扬尘产生,对其表面进行篷布遮盖,四周采用钢钉固定或大石块压实固定。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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