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
2、采购代理编号:HNFH-2022-17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经营期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项目最低限价 |
01 | 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5年 | 1300万元 (260万元/年) | 1300万元 (260万元/年)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无。
3、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30%以上投资关系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加盟方的,加盟方只能以该供应商的主体参与公开招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 14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要求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 (略) (慈利县文化馆四楼)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1.采购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慈利县文化馆四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慈利县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开招标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开招标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
本项目拟 (略) 承办本项目,按评标综合得分分值从高到低选择。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名 称: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址:慈利县文化馆四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点击查看>>万元整(*元)
2.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 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长沙晚报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 *8452(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字样)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
2、采购代理编号:HNFH-2022-17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经营期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项目最低限价 |
01 | 慈利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供应商项目(第三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5年 | 1300万元 (260万元/年) | 1300万元 (260万元/年)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无。
3、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30%以上投资关系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加盟方的,加盟方只能以该供应商的主体参与公开招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 14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要求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 (略) (慈利县文化馆四楼)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1.采购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慈利县文化馆四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慈利县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开招标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开招标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
本项目拟 (略) 承办本项目,按评标综合得分分值从高到低选择。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名 称: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址:慈利县文化馆四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点击查看>>万元整(*元)
2.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 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长沙晚报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 *8452(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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