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仙游紫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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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仙游紫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仙游紫 (略) 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建设单位

仙游紫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县仙港工业区瑞峰片区

基本情况

仙游紫 (略) 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位于仙游县仙港工业园瑞峰片区,年产3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产品,总用地面积96194.82m2,配备1台10蒸吨燃天然气锅炉和一台5蒸吨燃天然气备用锅炉,总投资 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废气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2、废水措施: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设备的冲洗及施工场地的冲洗,不外排。3、噪声措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后, 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委托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氨气、振筛产生的颗粒物、锅炉废气及食堂油烟。(1)氨气:项目自共沉淀工段至烘干过程中均存在有氨气的排放,通过主管道收集至氨气回收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颗粒物:项目烘干、振筛过程可能产生微量的粉尘(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 钴及其化合物等)。该部分粉尘可进行收集后重新投入生产不外排。(3)锅炉废气:本项目采用一台10t/h天然气锅炉用于供热,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SO2年排放量2.73吨,NOx年排放量9.51吨。(4)食堂油烟:建设单位设有食堂。本项目定员190人在食堂进食,油烟废气经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1)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城区污水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含氨废水:采用蒸馏回收技术,经过氨蒸馏回收制备氨水重新用于生产,精馏塔后液再经过MVR蒸发系统进行处理,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系统内各工序当中,MVR蒸发得到硫酸钠晶体作为副产品外售。(3)浓水:项目制备纯水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水量为10000m3/a,直接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仙港污水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处理。

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振、车间墙体及距离的综合表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除铁杂质、MVR 蒸发器的结晶体以及废反渗透膜。一般固废集中收集于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用容器盛装,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处理。固废处理措施可行。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项目运行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无需开展相关跟踪监测工作。

6、生态: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7、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Q值项目12018,M值为5(属于M4)。项目危险性为 P3。根据技术导则要求项目应编制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报告表。

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因此不对其进行影响分析。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仙游紫 (略) 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建设单位

仙游紫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县仙港工业区瑞峰片区

基本情况

仙游紫 (略) 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位于仙游县仙港工业园瑞峰片区,年产3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产品,总用地面积96194.82m2,配备1台10蒸吨燃天然气锅炉和一台5蒸吨燃天然气备用锅炉,总投资 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废气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2、废水措施: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设备的冲洗及施工场地的冲洗,不外排。3、噪声措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后, 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委托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氨气、振筛产生的颗粒物、锅炉废气及食堂油烟。(1)氨气:项目自共沉淀工段至烘干过程中均存在有氨气的排放,通过主管道收集至氨气回收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颗粒物:项目烘干、振筛过程可能产生微量的粉尘(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 钴及其化合物等)。该部分粉尘可进行收集后重新投入生产不外排。(3)锅炉废气:本项目采用一台10t/h天然气锅炉用于供热,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SO2年排放量2.73吨,NOx年排放量9.51吨。(4)食堂油烟:建设单位设有食堂。本项目定员190人在食堂进食,油烟废气经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1)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城区污水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含氨废水:采用蒸馏回收技术,经过氨蒸馏回收制备氨水重新用于生产,精馏塔后液再经过MVR蒸发系统进行处理,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系统内各工序当中,MVR蒸发得到硫酸钠晶体作为副产品外售。(3)浓水:项目制备纯水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水量为10000m3/a,直接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仙港污水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处理。

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振、车间墙体及距离的综合表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除铁杂质、MVR 蒸发器的结晶体以及废反渗透膜。一般固废集中收集于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用容器盛装,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处理。固废处理措施可行。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项目运行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无需开展相关跟踪监测工作。

6、生态: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7、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Q值项目12018,M值为5(属于M4)。项目危险性为 P3。根据技术导则要求项目应编制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报告表。

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因此不对其进行影响分析。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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