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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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02月22日-2023年03月0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审批结果
1 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 2023-02-22 2023-03-02 同意
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02月15日我局拟对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15日-2023年0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 山东 (略) 2023-02-15 2023-02-21
附件:
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3年02月13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02月13日-2023年02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3年02月1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 山东 (略) 2023-02-13 2023-02-17
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3年02月13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02月13日-2023年02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3年02月1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 山东 (略) 2023-02-13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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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02月22日-2023年03月0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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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02月15日我局拟对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15日-2023年0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 山东 (略) 2023-02-15 2023-02-21
附件:
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3年02月13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02月13日-2023年02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3年02月1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 山东 (略) 2023-02-13 2023-02-17
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3年02月13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02月13日-2023年02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3年02月1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医用氧、工业气体分装及气瓶检测(自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测项目 山东 (略) 2023-02-13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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