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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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迁建橡胶零部件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吴中区宝带东路80号

苏州 (略)

江苏 (略)

现租赁17776m2用房 (略) 住院病房,拟购置10台呼吸机、20台监护仪、1台站立训练机器人、1台平衡仪、1台呼吸训练仪等医疗设备用于病房开展医疗服务,建成后增加病床350张。

①废气:项目污水站废气(NH3、H2S、臭气浓度)经管道负压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体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大型饮食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停车场汽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标准

②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 (略) 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到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空调外机、废水站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5-80dB(A)之间,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固废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实现对环境零排放。

2

飞尼科斯(苏州) (略) 年产54亿个LED灯珠迁建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镇新峰路269号20#-01

飞尼科斯(苏州) (略)

苏州 (略)

公司拟投资6400万元购 (略) 吴中区胥口镇新峰路269号20#-01厂房,项目建成后,年产LED灯珠54亿颗。

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胥口污水处理厂.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维修等;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3

(略) 年产新能源汽车塑胶制品300万件等迁建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镇上供路23号

(略)

苏州 (略)

项目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塑胶制品300万件、智能设备配件塑胶产品200万件。

①废水: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吴中区 (略) 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胥江。

②废气: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弃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废包装桶、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模具)、不合格品(塑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材、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模具)、不合格品(塑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材 (略) 进行处理;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4

(略) (略) 年产塑料部件220吨迁建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镇东山大道10688号

(略) (略)

苏州 (略)

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年产塑料零部件220吨。

①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 (略) 吴中区 (略) 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胥江。

②废气: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弃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油抹布、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滤材属于一般固废,企业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迁建橡胶零部件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吴中区宝带东路80号

苏州 (略)

江苏 (略)

现租赁17776m2用房 (略) 住院病房,拟购置10台呼吸机、20台监护仪、1台站立训练机器人、1台平衡仪、1台呼吸训练仪等医疗设备用于病房开展医疗服务,建成后增加病床350张。

①废气:项目污水站废气(NH3、H2S、臭气浓度)经管道负压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体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大型饮食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停车场汽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标准

②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 (略) 内污水站处理后接管到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空调外机、废水站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5-80dB(A)之间,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固废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实现对环境零排放。

2

飞尼科斯(苏州) (略) 年产54亿个LED灯珠迁建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镇新峰路269号20#-01

飞尼科斯(苏州) (略)

苏州 (略)

公司拟投资6400万元购 (略) 吴中区胥口镇新峰路269号20#-01厂房,项目建成后,年产LED灯珠54亿颗。

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胥口污水处理厂.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维修等;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3

(略) 年产新能源汽车塑胶制品300万件等迁建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镇上供路23号

(略)

苏州 (略)

项目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塑胶制品300万件、智能设备配件塑胶产品200万件。

①废水: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吴中区 (略) 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胥江。

②废气: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弃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废包装桶、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模具)、不合格品(塑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材、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模具)、不合格品(塑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材 (略) 进行处理;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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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年产塑料部件220吨迁建项目

(略) 吴中区胥口镇东山大道10688号

(略) (略)

苏州 (略)

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年产塑料零部件220吨。

①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 (略) 吴中区 (略) 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胥江。

②废气: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弃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油抹布、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滤材属于一般固废,企业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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