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选矿厂尾矿干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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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选矿厂尾矿干排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选矿厂尾矿干排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选矿厂尾矿干排工程
建设单位:通化钢铁集团 (略)
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板石镇吊水壶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

验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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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选矿厂尾矿干排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选矿厂尾矿干排工程
建设单位:通化钢铁集团 (略)
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板石镇吊水壶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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