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石市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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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磐石市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 (略) 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3〕27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总投资3.1亿元,总占地面积为6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375.45平方米(地下车库)。主要新建31栋地上建筑物,其中,17层住宅2栋、16层住宅6栋、11层住宅3栋、10层住宅5栋、8层住宅1栋、3层商业网点3栋、1层商业网点3栋、2层物业用房1栋、1层社区用房1栋、3层物业附属用房1栋、3层社区教育活动中心1栋、3层居民活动中心4栋,以及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总居住户数1036户,人口约3316人。根据中元国际 (略) 《 (略) 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中元能评字〔2023〕369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385.01吨标准煤(当量值)/5490.0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1137.22万千瓦时、热力50263.86吉焦、天然气22.43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略) 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 (略) 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3〕27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总投资3.1亿元,总占地面积为6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375.45平方米(地下车库)。主要新建31栋地上建筑物,其中,17层住宅2栋、16层住宅6栋、11层住宅3栋、10层住宅5栋、8层住宅1栋、3层商业网点3栋、1层商业网点3栋、2层物业用房1栋、1层社区用房1栋、3层物业附属用房1栋、3层社区教育活动中心1栋、3层居民活动中心4栋,以及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总居住户数1036户,人口约3316人。根据中元国际 (略) 《 (略) 石城人家住宅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中元能评字〔2023〕369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385.01吨标准煤(当量值)/5490.0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1137.22万千瓦时、热力50263.86吉焦、天然气22.43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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