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友鹏永悦工贸有限公司自行车叉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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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友鹏永悦工贸有限公司自行车叉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自行车叉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 (略)

(略) 武清区汊沽港镇二街经济开发区镇政府南侧

天津玺丽 (略)

由于现有电炉断面温度分布不均匀,对现有产品质量产生 (略) 武清区汊沽港镇工业园区逐步的进行完善,市政燃气管网已铺设完成,现企业对现有的电炉和手动砂带机进行改造,将4套T4/T6电炉(4台T4,4台T6)改为4套T4/T6燃气炉(4台T4,4台T6);增加一座喷砂房代替手动砂带机,手动砂带机备用。

废气

项目4台T4、4台T6天然气炉燃气废气(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分别经8根15m高排气筒P6、P7、P8、P9、P10、P11、P12、P13排放;喷砂废气(颗粒物)经隔间整体引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排气筒P6-P13排放的NOx、颗粒物、烟气黑度、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表3“燃气炉窑”限值;排气筒P5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及环保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

噪声

本项目新增产噪声设备主要为T4天然气炉、T6天然气炉、喷砂机、风机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域的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和废棕刚玉及氧化膜厂家回收;除尘灰、废包装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自行车叉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 (略)

(略) 武清区汊沽港镇二街经济开发区镇政府南侧

天津玺丽 (略)

由于现有电炉断面温度分布不均匀,对现有产品质量产生 (略) 武清区汊沽港镇工业园区逐步的进行完善,市政燃气管网已铺设完成,现企业对现有的电炉和手动砂带机进行改造,将4套T4/T6电炉(4台T4,4台T6)改为4套T4/T6燃气炉(4台T4,4台T6);增加一座喷砂房代替手动砂带机,手动砂带机备用。

废气

项目4台T4、4台T6天然气炉燃气废气(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分别经8根15m高排气筒P6、P7、P8、P9、P10、P11、P12、P13排放;喷砂废气(颗粒物)经隔间整体引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排气筒P6-P13排放的NOx、颗粒物、烟气黑度、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表3“燃气炉窑”限值;排气筒P5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及环保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

噪声

本项目新增产噪声设备主要为T4天然气炉、T6天然气炉、喷砂机、风机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域的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和废棕刚玉及氧化膜厂家回收;除尘灰、废包装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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