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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19号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19号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20〕284号),项目代码为2018-*-47-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 (略) 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项 (略) 梁平区迎宾大道(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块1)。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4.88亩,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包括建筑物11栋,生产厂房、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倒班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等。项目标准厂房位于食品产业片区,仅引进食品企业。禁止排放汞、铅、铬、镉、镍及类金属砷等污染物废气与废水的企业入驻。
污水处理站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日处理1100吨的工业污水处理站及配电房、门卫室、各类处理池、提升泵房、除臭系统、污泥脱水机房等。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污水处理站属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仅处理产业园产生的工业废水,不包括入驻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入驻有行业排放标准的企业,需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废水水质达双桂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总投资62156.88万元,环保投资为2277.09万元,占总投资的3.66%。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并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同时报重庆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采用湿式作业、围挡及喷淋降尘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预沉调节池、事故池、混凝气浮池、污泥浓缩池及厌氧池均采取池体上方玻璃罩加盖封闭,玻璃罩预留检修孔和出气口,并对其出气口连接管道进行臭气收集;将污水处理站预沉调节池、事故池、混凝气浮池、污泥浓缩池及厌氧池等产臭单元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引至生产用房上方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略) 政管网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沙河。
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营运期间,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网排入标准厂房的生化池处理;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管网排入标准厂房污水处理站处理。入驻企业生产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与经生化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入驻企业若生产废水无法直接依托标准厂房配套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的则需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 (略) 政污水管网。每栋标准厂房预留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通过隔声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辅以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废弃包装袋收集 (略) 处理;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针对本项目污泥作为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梁平海创 (略) 处理。 (略) 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沉砂需定期及时清运。生物除臭系统废弃填料更换下来后作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MBR膜由更换厂家带走,不在场内储存。
机修含油废物及水质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按照要求设置“六防”措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厂区内主要池体、各构筑物进行分区防渗,达到相应防渗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方案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预案设置,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设置地下水观测井3眼,其中本底井1眼,污水厂上游清都村;污染监视井2眼,分别位于厂区内和厂区下游凉水村。
(六)环境风险防范。
建设有效容积为555m3的应急事故池。次氯酸钠储存于储罐中,采用1个储罐储存,储罐容积为3m3,储罐四周设置容积不小于单罐容积(3m3)的围堰,同时对围堰、罐底部基础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加药间、药物间附近设立防火标志,禁止有明火现象发生,加药间、药物间进行重点防渗。配备应急设备,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6日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20〕284号),项目代码为2018-*-47-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 (略) 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项 (略) 梁平区迎宾大道(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区块1)。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4.88亩,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包括建筑物11栋,生产厂房、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倒班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等。项目标准厂房位于食品产业片区,仅引进食品企业。禁止排放汞、铅、铬、镉、镍及类金属砷等污染物废气与废水的企业入驻。
污水处理站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日处理1100吨的工业污水处理站及配电房、门卫室、各类处理池、提升泵房、除臭系统、污泥脱水机房等。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污水处理站属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仅处理产业园产生的工业废水,不包括入驻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入驻有行业排放标准的企业,需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废水水质达双桂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总投资62156.88万元,环保投资为2277.09万元,占总投资的3.66%。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并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同时报重庆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采用湿式作业、围挡及喷淋降尘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预沉调节池、事故池、混凝气浮池、污泥浓缩池及厌氧池均采取池体上方玻璃罩加盖封闭,玻璃罩预留检修孔和出气口,并对其出气口连接管道进行臭气收集;将污水处理站预沉调节池、事故池、混凝气浮池、污泥浓缩池及厌氧池等产臭单元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引至生产用房上方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略) 政管网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沙河。
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营运期间,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网排入标准厂房的生化池处理;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管网排入标准厂房污水处理站处理。入驻企业生产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与经生化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入驻企业若生产废水无法直接依托标准厂房配套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的则需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 (略) 政污水管网。每栋标准厂房预留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通过隔声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辅以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废弃包装袋收集 (略) 处理;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针对本项目污泥作为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梁平海创 (略) 处理。 (略) 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沉砂需定期及时清运。生物除臭系统废弃填料更换下来后作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MBR膜由更换厂家带走,不在场内储存。
机修含油废物及水质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按照要求设置“六防”措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厂区内主要池体、各构筑物进行分区防渗,达到相应防渗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方案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预案设置,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设置地下水观测井3眼,其中本底井1眼,污水厂上游清都村;污染监视井2眼,分别位于厂区内和厂区下游凉水村。
(六)环境风险防范。
建设有效容积为555m3的应急事故池。次氯酸钠储存于储罐中,采用1个储罐储存,储罐容积为3m3,储罐四周设置容积不小于单罐容积(3m3)的围堰,同时对围堰、罐底部基础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加药间、药物间附近设立防火标志,禁止有明火现象发生,加药间、药物间进行重点防渗。配备应急设备,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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