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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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

2023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略) 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

(略) 滨湖区*藕路与芙蓉路夹角建设空地,胡埭污水厂提标厂区南侧地块

(略)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略) (略) (略) 滨湖区*藕路与芙蓉路夹角建设空地,胡埭污水厂提标厂区南侧地块建设胡埭镇再生水厂二期项目,用以接收并处理卓胜微产生的工业废水,处理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至卓胜微,并同时建设配套的管线;本项目再生水厂废水日处理能力为4000t/d。

1、废水部分:排水系统须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接收卓胜微排放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及卓胜微关于超纯水的水质要求,全部回用于江苏卓 (略) ,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并送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部分:须对各工段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分别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5、表6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中相关要求的高度;在厂界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点。食堂油烟必须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排气筒位置及高度按要求设置。

3、噪声部分: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须合理布置,落实报告表中减轻、避免营运期间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部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RO清洗废液、MVR清洗废液、废树脂、废RO膜组件、废MBR膜、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在线监测和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包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脱水污泥、MVR废渣待鉴定;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食堂餐厨废弃物应按照《 (略) 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3号)的要求进行管理。

0510-*

*@*63.com

公开时间: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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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滨湖区胡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

(略) 滨湖区*藕路与芙蓉路夹角建设空地,胡埭污水厂提标厂区南侧地块

(略)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略) (略) (略) 滨湖区*藕路与芙蓉路夹角建设空地,胡埭污水厂提标厂区南侧地块建设胡埭镇再生水厂二期项目,用以接收并处理卓胜微产生的工业废水,处理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至卓胜微,并同时建设配套的管线;本项目再生水厂废水日处理能力为4000t/d。

1、废水部分:排水系统须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接收卓胜微排放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及卓胜微关于超纯水的水质要求,全部回用于江苏卓 (略) ,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并送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部分:须对各工段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分别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5、表6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中相关要求的高度;在厂界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点。食堂油烟必须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排气筒位置及高度按要求设置。

3、噪声部分: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须合理布置,落实报告表中减轻、避免营运期间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部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RO清洗废液、MVR清洗废液、废树脂、废RO膜组件、废MBR膜、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在线监测和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包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脱水污泥、MVR废渣待鉴定;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食堂餐厨废弃物应按照《 (略) 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3号)的要求进行管理。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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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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