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6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6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6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6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略) 宁江区境内 | 中国石 (略) (略) 扶余采油厂 | (略)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宁江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部署油水井61口,其中油井43口,水井18口,均为丛式井,分布于14个平台,钻井总进尺34770米,预建产能7700吨/年。新建1座计量/配水间。新建单井集油管线5.44千米,掺输/集油支干线1.7千米,注水管线6.7千米。修建井间道路0.95千米。项目依托扶余采油厂泥浆处理站、东9接转站、东10接转站和扶余采油厂东区联合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生长期。(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施工期应强化钻井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泄露的防治措施,运营期经常检查和更换井口密封垫,及时更换零部件,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排放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平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及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要求,周围村屯等敏感目标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运营期在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平台选用螺杆式抽油机等低噪声生产设备,增设隔音罩或隔音围挡,定期对抽油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加强原油开采及输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6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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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61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略) 宁江区境内 | 中国石 (略) (略) 扶余采油厂 | (略)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宁江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扶余油田东10-32区块和扶东E区块部署油水井61口,其中油井43口,水井18口,均为丛式井,分布于14个平台,钻井总进尺34770米,预建产能7700吨/年。新建1座计量/配水间。新建单井集油管线5.44千米,掺输/集油支干线1.7千米,注水管线6.7千米。修建井间道路0.95千米。项目依托扶余采油厂泥浆处理站、东9接转站、东10接转站和扶余采油厂东区联合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生长期。(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施工期应强化钻井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泄露的防治措施,运营期经常检查和更换井口密封垫,及时更换零部件,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排放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平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及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要求,周围村屯等敏感目标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运营期在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平台选用螺杆式抽油机等低噪声生产设备,增设隔音罩或隔音围挡,定期对抽油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加强原油开采及输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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