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海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镁铝合金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鹤壁海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镁铝合金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镁铝合金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淇滨区东杨工业区富春江路南侧、海河路北侧、花溪街西侧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淇滨区东杨工业区富春江路南侧、海河路北侧、花溪街西侧,用地面积*.75平方米。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压铸/半固态射压→机加工→打磨→搅拌摩擦焊→表面处理(微弧氧化/涂装/电泳),主要设备有压铸机、半固态射压、CNC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生产线、自动打磨生产线、微弧氧化生产线、电泳涂装线、粉末静电喷涂线等,主要原辅材料有镁合金锭、铝合金锭、镁合金颗粒、盐酸、氢氧化钠、硅酸钠、水性电泳漆、环氧聚酯粉末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①压铸一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脱硫塔+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压铸二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水喷淋+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压铸三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水喷淋+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半固态射压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⑤打磨车间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由1套“两级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DA005)排放。⑥金属表面处理车间预处理工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经侧吸集气罩收集,由1套“两级碱喷淋塔”(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⑦金属表面处理车间喷粉工序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回收后,由1套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⑧金属表面处理车间喷粉后烘干固化及电泳、电泳后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1套“水喷淋+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⑨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一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⑩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9726-2020)、《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等要求(从严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及纯水设备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淇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淇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纯水设备清净下水综合利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压铸机、镁合金定量炉、铝合金熔化炉、切边机、半固态射压机、油压机、CNC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线、自动打磨生产线、砂轮机、砂带机、抛丸机、研磨机、酸洗碱洗生产线、微弧氧化生产线、电泳涂装线、粉末静电喷涂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炉渣,废钢砂、砂轮,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危险废物(废酸性槽液、酸性槽泥,废碱性槽液,碱性槽泥,微弧氧化工序槽渣及过滤棉芯,电泳废超滤膜,含油污槽泥,废酸桶和废碱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以及沾有切削液的金属废屑,废切削液桶,含油抹布)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边角料,炉渣,废钢砂、砂轮,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厂区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6月7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镁铝合金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淇滨区东杨工业区富春江路南侧、海河路北侧、花溪街西侧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淇滨区东杨工业区富春江路南侧、海河路北侧、花溪街西侧,用地面积*.75平方米。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压铸/半固态射压→机加工→打磨→搅拌摩擦焊→表面处理(微弧氧化/涂装/电泳),主要设备有压铸机、半固态射压、CNC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生产线、自动打磨生产线、微弧氧化生产线、电泳涂装线、粉末静电喷涂线等,主要原辅材料有镁合金锭、铝合金锭、镁合金颗粒、盐酸、氢氧化钠、硅酸钠、水性电泳漆、环氧聚酯粉末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①压铸一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脱硫塔+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压铸二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水喷淋+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压铸三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水喷淋+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半固态射压车间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⑤打磨车间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由1套“两级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DA005)排放。⑥金属表面处理车间预处理工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经侧吸集气罩收集,由1套“两级碱喷淋塔”(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⑦金属表面处理车间喷粉工序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回收后,由1套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⑧金属表面处理车间喷粉后烘干固化及电泳、电泳后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1套“水喷淋+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⑨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一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⑩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9726-2020)、《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等要求(从严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及纯水设备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淇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淇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纯水设备清净下水综合利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压铸机、镁合金定量炉、铝合金熔化炉、切边机、半固态射压机、油压机、CNC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线、自动打磨生产线、砂轮机、砂带机、抛丸机、研磨机、酸洗碱洗生产线、微弧氧化生产线、电泳涂装线、粉末静电喷涂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炉渣,废钢砂、砂轮,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危险废物(废酸性槽液、酸性槽泥,废碱性槽液,碱性槽泥,微弧氧化工序槽渣及过滤棉芯,电泳废超滤膜,含油污槽泥,废酸桶和废碱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以及沾有切削液的金属废屑,废切削液桶,含油抹布)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边角料,炉渣,废钢砂、砂轮,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厂区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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