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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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名称 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3-00392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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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龙 (略) :
?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 (略) 编制的《江苏龙 (略) 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 一、江苏龙 (略) (略) 宿豫区来龙新城工业集中区A10、A11,现有年加工5亿件电子元件项目于2017年9月18日通过环评审批(宿豫环审表*号),并已完成自主验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仍以稀土永磁材料粗品为原料,拟对现有项目工艺进行升级,淘汰部分内圆切条机、磨床、打孔机、电火花线切割机床,购置真空热处理炉、多线切割机、激光机等设备191台(套)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具备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的生产能力。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建设。
? ?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 ? (二)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产生的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来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并采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此项目真空炉采用电加热,不产生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
? ? (四)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废切削油渣和废清洗液属于危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和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 ? (六)全厂设置雨水、污水排口各1个,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标识,废水、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
? ?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 ? 1.本次扩建不新增废水、废气污染物;
? ? 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 ? 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3168t/a,COD≤0.76t/a、SS≤0.634t/a、氨氮≤0.079t/a、总磷≤0.013t/a、总氮≤0.111t/a;
? ?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
? ? 六、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登记,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工作。
? ? 七、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宿豫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督查。
? ? 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5日
名称 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3-00392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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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关于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龙 (略) :
?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 (略) 编制的《江苏龙 (略) 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 一、江苏龙 (略) (略) 宿豫区来龙新城工业集中区A10、A11,现有年加工5亿件电子元件项目于2017年9月18日通过环评审批(宿豫环审表*号),并已完成自主验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仍以稀土永磁材料粗品为原料,拟对现有项目工艺进行升级,淘汰部分内圆切条机、磨床、打孔机、电火花线切割机床,购置真空热处理炉、多线切割机、激光机等设备191台(套)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具备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的生产能力。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建设。
? ?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 ? (二)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产生的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来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并采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此项目真空炉采用电加热,不产生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
? ? (四)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废切削油渣和废清洗液属于危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和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 ? (六)全厂设置雨水、污水排口各1个,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标识,废水、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
? ?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 ? 1.本次扩建不新增废水、废气污染物;
? ? 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 ? 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3168t/a,COD≤0.76t/a、SS≤0.634t/a、氨氮≤0.079t/a、总磷≤0.013t/a、总氮≤0.111t/a;
? ?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
? ? 六、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登记,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工作。
? ? 七、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宿豫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督查。
? ? 八、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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