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3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年增存栏蛋鸡25万羽,年增产鸡蛋量4300吨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3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年增存栏蛋鸡25万羽,年增产鸡蛋量4300吨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年增存栏蛋鸡25万羽,年增产鸡蛋量43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16时—6月6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年增存栏蛋鸡25万羽,年增产鸡蛋量43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罗东镇新明村格仔底
三、建设单位: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成立于2016年, (略) 罗东镇新明村格仔底,主要从事蛋鸡养殖,现有工程实际存栏蛋鸡10万羽/年,现有工程5栋蛋鸡舍、1栋雏鸡舍、1栋隔离舍、饲料加工车间1栋、1栋阳光大棚、办公室1栋,职工宿舍1栋等。拟投资3000万扩大养殖规模,分两期投资和建设,一期投资900万建设内容:拆除两栋1F旧鸡舍改建成两栋1F鸡舍和1栋集蛋舍,阳光大棚改建成有机肥打包车间,拆除隔离舍改建成有机肥仓库,依托现有1台发酵罐拟增加1台发酵罐并配套环保设施的整改。二期投资2100万建设内容:拟增加2栋1F鸡舍拟增加1台发酵罐并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25.7355亩,主要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改扩建后养殖规模为存栏35万羽/年,年产值5000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少,仅为生活污水及少量鸡舍冲洗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鸡舍冲洗水、喷淋除臭装置废水经储液池暂存10~15天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实现资源化利用。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废水对地表水体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6.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发酵罐区以及无害化车间恶臭,拟经喷淋除臭装置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鸡舍通过水帘及加强空气流通、喷洒除臭剂来减少鸡舍恶臭;同时鸡舍出风口设置水井喷淋装置净化鸡舍饲料颗粒粉尘及鸡毛等;饲料加工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排放,有组织废气对评价范围内的贡献值均很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废气NH3和H2S经预测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最近厂界浓度均较小,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厂界臭气浓度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来源于湿帘风机、鸡蛋分选设备、饲料除尘设备等机械噪声、鸡群叫声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场区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且噪声评价范围200m内, (略) 、学校等敏感点,因此,工程运营期排放噪声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6.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蛋与鸡粪一起经发酵罐处理制成有机肥外售;病死鸡采用无害化处理机制成有机肥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使用;饲料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向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年增存栏蛋鸡25万羽,年增产鸡蛋量43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16时—6月6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年增存栏蛋鸡25万羽,年增产鸡蛋量43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罗东镇新明村格仔底
三、建设单位: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罗东镇新明养殖综合场成立于2016年, (略) 罗东镇新明村格仔底,主要从事蛋鸡养殖,现有工程实际存栏蛋鸡10万羽/年,现有工程5栋蛋鸡舍、1栋雏鸡舍、1栋隔离舍、饲料加工车间1栋、1栋阳光大棚、办公室1栋,职工宿舍1栋等。拟投资3000万扩大养殖规模,分两期投资和建设,一期投资900万建设内容:拆除两栋1F旧鸡舍改建成两栋1F鸡舍和1栋集蛋舍,阳光大棚改建成有机肥打包车间,拆除隔离舍改建成有机肥仓库,依托现有1台发酵罐拟增加1台发酵罐并配套环保设施的整改。二期投资2100万建设内容:拟增加2栋1F鸡舍拟增加1台发酵罐并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25.7355亩,主要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改扩建后养殖规模为存栏35万羽/年,年产值5000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少,仅为生活污水及少量鸡舍冲洗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鸡舍冲洗水、喷淋除臭装置废水经储液池暂存10~15天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实现资源化利用。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废水对地表水体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6.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发酵罐区以及无害化车间恶臭,拟经喷淋除臭装置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鸡舍通过水帘及加强空气流通、喷洒除臭剂来减少鸡舍恶臭;同时鸡舍出风口设置水井喷淋装置净化鸡舍饲料颗粒粉尘及鸡毛等;饲料加工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排放,有组织废气对评价范围内的贡献值均很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废气NH3和H2S经预测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最近厂界浓度均较小,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厂界臭气浓度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来源于湿帘风机、鸡蛋分选设备、饲料除尘设备等机械噪声、鸡群叫声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场区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且噪声评价范围200m内, (略) 、学校等敏感点,因此,工程运营期排放噪声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6.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蛋与鸡粪一起经发酵罐处理制成有机肥外售;病死鸡采用无害化处理机制成有机肥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使用;饲料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向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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