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耒阳市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耒阳市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耒阳市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环境生态局耒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三都镇南庄村3组 |
建设单位 | (略) 南庄养殖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占地面积约18000m2,实际建筑面积约5527m2,只进行生猪育肥养殖,年出栏生猪4000头(有多余的存栏空间),已建成4栋育肥猪舍(建筑面积合计5160m2)、1栋工作房(132m2)、1栋洗消房(50m2)、1个门卫室(35m2)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筑等,于2022年4月投产运行。 改扩建项目拟投资600万元,在原址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新建1套污水处理站等设施,新建1个20m3的病死猪冷库和1座处理能力为70m3/d的污水处理站, (略) 现有的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自动喂料系统及生活区。只进行生猪育肥,改扩建后全场区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即改扩建项目年新增出栏育肥猪6000头。 详见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围挡作业、设置车辆清洗场地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完成后,及时做好地表植被恢复工作。 2.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做好厂区地面硬化、绿化,合理布置各类管线,防止跑冒滴漏。养殖废水采用“机械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黑膜沼气+一级A/O+二级A/O+絮凝沉淀+消毒+生物氧化塘”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70m3/d),污水处理站尾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 中的标准限值(部分污染因子参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在灌溉季节用于林地、果园灌溉,非灌溉季节暂存于氧化塘(容积为1870m3)待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3.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猪粪日产日清,及时消毒;夏季采用水帘降温同时采用自然与强制相结合方式通风;对猪舍内喷洒除臭剂;猪舍周边种植绿化措施;对产生恶臭气体的水池加设盖板,并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污水站周边绿化等措施恶臭排放;对操作人员强化培训,并配合喷洒除臭剂,喷洒频率为:前期连续喷洒3天,之后每隔5天喷洒一次;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绿化在围堰上方增设阳光板,保持固废暂存处密闭,同时对其进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沼气经脱水、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用于燃气热水器燃料,多余的沼气经火炬燃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油烟废气由食堂中型油烟净化器处置后,由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2.0mg/m3)。 本项目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厂房,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运输车辆禁鸣限速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沼渣、污泥、病死猪、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废包装材料(不含药品包装袋)、办公区生活垃圾等。 项目固液分离的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有机肥厂;病死猪在20m3的冷库进行冷冻暂存,定 (略) 锦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包装袋(不含药品包装袋)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定期收购;废反渗透膜、废机油和医疗废物分类暂存危废间(10m2)暂存,危险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库房密闭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项目营运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按照地下水保护措施要求,对厂区内进行硬化、防渗。重点防渗区:猪舍、集粪沟、集污池、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各水池以及氧化塘基构筑物、危废暂存间等,做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场内道路、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等。本环评建议在项目西侧设置地下水常规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建议在项目西侧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连续、长期监测地下水质情况,每年监测一次;严密监控地下水水质变化。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设应急事故池(容积500m3)并设置风险管理机构,制定应急预案,避免突发事故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以下指标内:改扩建后项目涉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沼气放空燃烧器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0.0007t/a、NOX:0.00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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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耒阳市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环境生态局耒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南庄养殖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三都镇南庄村3组 |
建设单位 | (略) 南庄养殖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占地面积约18000m2,实际建筑面积约5527m2,只进行生猪育肥养殖,年出栏生猪4000头(有多余的存栏空间),已建成4栋育肥猪舍(建筑面积合计5160m2)、1栋工作房(132m2)、1栋洗消房(50m2)、1个门卫室(35m2)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筑等,于2022年4月投产运行。 改扩建项目拟投资600万元,在原址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新建1套污水处理站等设施,新建1个20m3的病死猪冷库和1座处理能力为70m3/d的污水处理站, (略) 现有的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自动喂料系统及生活区。只进行生猪育肥,改扩建后全场区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即改扩建项目年新增出栏育肥猪6000头。 详见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围挡作业、设置车辆清洗场地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完成后,及时做好地表植被恢复工作。 2.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做好厂区地面硬化、绿化,合理布置各类管线,防止跑冒滴漏。养殖废水采用“机械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黑膜沼气+一级A/O+二级A/O+絮凝沉淀+消毒+生物氧化塘”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70m3/d),污水处理站尾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 中的标准限值(部分污染因子参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在灌溉季节用于林地、果园灌溉,非灌溉季节暂存于氧化塘(容积为1870m3)待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3.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猪粪日产日清,及时消毒;夏季采用水帘降温同时采用自然与强制相结合方式通风;对猪舍内喷洒除臭剂;猪舍周边种植绿化措施;对产生恶臭气体的水池加设盖板,并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污水站周边绿化等措施恶臭排放;对操作人员强化培训,并配合喷洒除臭剂,喷洒频率为:前期连续喷洒3天,之后每隔5天喷洒一次;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绿化在围堰上方增设阳光板,保持固废暂存处密闭,同时对其进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沼气经脱水、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用于燃气热水器燃料,多余的沼气经火炬燃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油烟废气由食堂中型油烟净化器处置后,由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2.0mg/m3)。 本项目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厂房,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运输车辆禁鸣限速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沼渣、污泥、病死猪、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废包装材料(不含药品包装袋)、办公区生活垃圾等。 项目固液分离的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有机肥厂;病死猪在20m3的冷库进行冷冻暂存,定 (略) 锦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包装袋(不含药品包装袋)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定期收购;废反渗透膜、废机油和医疗废物分类暂存危废间(10m2)暂存,危险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库房密闭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项目营运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按照地下水保护措施要求,对厂区内进行硬化、防渗。重点防渗区:猪舍、集粪沟、集污池、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各水池以及氧化塘基构筑物、危废暂存间等,做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场内道路、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等。本环评建议在项目西侧设置地下水常规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建议在项目西侧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连续、长期监测地下水质情况,每年监测一次;严密监控地下水水质变化。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设应急事故池(容积500m3)并设置风险管理机构,制定应急预案,避免突发事故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以下指标内:改扩建后项目涉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沼气放空燃烧器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0.0007t/a、NOX:0.00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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