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长源有限公司纺织创新生产基地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关于福建长源有限公司纺织创新生产基地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措施的意见》(榕委办发明电〔2021〕27号)文件有关规定, (略) 纺织创新生产基地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纺织创新生产基地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马排村,乌龙江大道西侧。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0≤FAR≤2.5;建筑密度:D%≤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GAR%≤20%;建筑高度:H≤50米。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34㎡, (略) 房、办公用房及设备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
设计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设计单位:中融 (略)
主创建筑师:谢昌洪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6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您对该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应在公示期 (略) 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 (略) 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4.资质证书
闽侯县自然 (略) (2)
2023年6月7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措施的意见》(榕委办发明电〔2021〕27号)文件有关规定, (略) 纺织创新生产基地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纺织创新生产基地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马排村,乌龙江大道西侧。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0≤FAR≤2.5;建筑密度:D%≤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GAR%≤20%;建筑高度:H≤50米。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34㎡, (略) 房、办公用房及设备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
设计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设计单位:中融 (略)
主创建筑师:谢昌洪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6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您对该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应在公示期 (略) 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 (略) 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4.资质证书
闽侯县自然 (略) (2)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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