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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云阳县澎溪河流域盐厂至黄石月亮街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云阳县双江街道新龙梁岸线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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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云阳县澎溪河流域盐厂至黄石月亮街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云阳县双江街道新龙梁岸线综合治理工程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环办2022140号),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7日受理和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023-*,电话:023-*,通信地址: (略) 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拟审批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类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云阳县澎溪河流域盐厂至黄石月亮街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

重云阳县黄石镇

重 (略)

重庆清峡 (略)

报告表

本项目治理河段为云阳县澎溪河流域盐厂至黄石月亮街段,全长约2.5km,生态修复总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护岸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基础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35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1.10%。

1、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尾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场区进出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密闭或遮挡、土石方开挖洒水抑尘等。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施工机械;注意车辆保养,严禁车况差的车辆进场;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经上述各措施治理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黄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具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能回 (略) 回收,不能回收的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表土单独剥离和堆存,后期用于绿化种植使用。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应根据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恢复或建设;植被恢复选取的物种应为本地物种。加强管理,禁止在河道内采砂挖石;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及倾倒废渣等;选择汛期低水位(每年6~9月)时段施工,弃方及时运到临时堆料场暂存,弃方不在消落区内暂存,不涉水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运营期不设置管理用房及专职管理人员,因此运营期不无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岸坡稳定,降低了水土流失发生率,有利于清洁水质,有效改善区域的水质条件。项目通过打造生态景观工程,恢复了区域植被,沿线整体景观将得到有效提升,助力 (略) 建设,打造了一个安全、生态、舒适,山—水—城立体相融的活力空间。

告知承诺制

2

云阳县双江街道新龙梁岸线综合治理工程

云云阳县双江街道

云 (略)

重庆中益蓝云 (略)

报告表

本项目治理河段为云阳县澎溪河新龙梁段,全长约4.613km,生态修复总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场地平整工程、养护便道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以及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1、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尾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场区进出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密闭或遮挡、土石方开挖洒水抑尘等。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施工机械;注意车辆保养,严禁车况差的车辆进场;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经上述各措施治理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具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弃方运到当地政府指定渣场填埋;建筑垃圾能回 (略) 回收,不能回收的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表土单独剥离和堆存,后期用于绿化种植使用。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恢复植被;植被恢复选取的物种应为本地物种。加强管理,禁止在河道内采砂挖石;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及倾倒废渣等;选择汛期低水位(每年6~9月)时段施工,植草沟开挖后及时将弃方运到临时堆料场暂存,弃方不在消落区内暂存,不涉水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运营期不设置管理用房等,养护便道仅供内部人员人行使用,因此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树木掉落的枯枝落叶,由内部人员清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加强对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沿河岸不得堆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倾倒入水体中。

告知承诺制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环办2022140号),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7日受理和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023-*,电话:023-*,通信地址: (略) 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拟审批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类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云阳县澎溪河流域盐厂至黄石月亮街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

重云阳县黄石镇

重 (略)

重庆清峡 (略)

报告表

本项目治理河段为云阳县澎溪河流域盐厂至黄石月亮街段,全长约2.5km,生态修复总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护岸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基础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35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1.10%。

1、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尾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场区进出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密闭或遮挡、土石方开挖洒水抑尘等。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施工机械;注意车辆保养,严禁车况差的车辆进场;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经上述各措施治理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黄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具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能回 (略) 回收,不能回收的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表土单独剥离和堆存,后期用于绿化种植使用。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应根据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恢复或建设;植被恢复选取的物种应为本地物种。加强管理,禁止在河道内采砂挖石;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及倾倒废渣等;选择汛期低水位(每年6~9月)时段施工,弃方及时运到临时堆料场暂存,弃方不在消落区内暂存,不涉水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运营期不设置管理用房及专职管理人员,因此运营期不无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岸坡稳定,降低了水土流失发生率,有利于清洁水质,有效改善区域的水质条件。项目通过打造生态景观工程,恢复了区域植被,沿线整体景观将得到有效提升,助力 (略) 建设,打造了一个安全、生态、舒适,山—水—城立体相融的活力空间。

告知承诺制

2

云阳县双江街道新龙梁岸线综合治理工程

云云阳县双江街道

云 (略)

重庆中益蓝云 (略)

报告表

本项目治理河段为云阳县澎溪河新龙梁段,全长约4.613km,生态修复总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场地平整工程、养护便道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以及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1、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尾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场区进出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密闭或遮挡、土石方开挖洒水抑尘等。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施工机械;注意车辆保养,严禁车况差的车辆进场;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经上述各措施治理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具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弃方运到当地政府指定渣场填埋;建筑垃圾能回 (略) 回收,不能回收的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表土单独剥离和堆存,后期用于绿化种植使用。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恢复植被;植被恢复选取的物种应为本地物种。加强管理,禁止在河道内采砂挖石;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及倾倒废渣等;选择汛期低水位(每年6~9月)时段施工,植草沟开挖后及时将弃方运到临时堆料场暂存,弃方不在消落区内暂存,不涉水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运营期不设置管理用房等,养护便道仅供内部人员人行使用,因此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树木掉落的枯枝落叶,由内部人员清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加强对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沿河岸不得堆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倾倒入水体中。

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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